财产保全需要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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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执行财产保全申请需要多长时间?执行时间与申请保全无关,判决生效即可申请强制执行。至于实际执行时间,关键是看法院的执行力度,以及被执行人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问题3:从提起民事诉讼到财产保全需要多长时间?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财产保全包括诉前保全,即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应当在15日内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不得超过二年,冻结其他财产权利不得超过二年。希望能帮到你
问题四:法院保全需要多长时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人民法院受理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责令采取保护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实施。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被责令采取保护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
问题五:诉讼财产保全采取保全措施需要多长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判决可能难以执行或者对当事人造成其他损害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财产保全、责令其作出某些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某些行为。当事人不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能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被责令采取保护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对其合法权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如果没有提供担保,将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被责令采取保护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未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产。
问题6:申请财产保全的期限是多久?有关财产保全期限的法律法规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
(法政发(92)22号)
108.人民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在财产保全期间,除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撤销和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外,任何单位不得解除保全措施。
109,诉讼中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完毕。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注:“136、205、206、240至253、299条”在2008年12.24号文件中废止。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批复》。
(法释[2004]15号)
第四条诉讼前、诉讼中、仲裁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正在执行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适用本规定第二十九条关于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不动产和其他财产权利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查封、扣押、冻结手续,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一半。
第三十条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拍卖、变卖或者清偿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第三十二条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执行,适用本规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和国土资源房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法政发[2004]5号)
为保证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其他生效法律文书依法及时执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和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现就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协助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部门执行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十一、人民法院对土地使用权、房屋的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期限届满,印章可以续展一次。续展时,应当重新制作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续展期限不超过一年。特殊情况下确需换发印章的,应当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每次换发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继续查封手续的,查封的效力消灭。
二十八、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通知。
三十、本通知自2004年3月1日起执行。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注册商标权进行财产保全的解释。
法释[2001]第1号
为正确实施注册商标专用权财产保全措施,避免重复保全,现就人民法院对注册商标专用权进行财产保全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权需要保全的,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载明商标名称、注册人、注册证号、保全期限和协助执行保全的内容,包括禁止转让、撤销注册商标、变更登记事项、办理商标权质押登记等。
第二条注册商标权的保全期限每次不超过六个月,自商标局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对该注册商标权仍需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向商标局重新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继续保全。否则,视为该注册商标权的财产自动解除......>;& gt
问题7:财产保全可以持续多久?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外,申请财产保全必须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提出。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起诉后,为保证将来生效判决的执行或者避免财产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标的物采取的限制处分的强制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和第101条规定,财产保全可分为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此外,诉前行为保全制度在知识产权法中也有规定。
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下列案件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护理费、抚恤金和医疗费;
(二)追索劳动报酬;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首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2)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能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所遭受的财产损失。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决的执行。
问题8: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执行需要多长时间?我想说的是,财产保全和执行是两回事。
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诉讼)财产保全,执行以生效裁判文书为依据。
也许你想问的是从申请财产保全到法院裁定的时间。
对于诉前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而对于诉讼财产保全,只有在情况紧急的情况下,法院才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问题9:申请财产保全后,多久可以起诉?交通事故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要多长时间?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逾期不提起诉讼的,解除财产保全。第二百五十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应当在三十日内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财产保全。该条是关于诉前保全申请人逾期不提起诉讼的,应当终止财产保全的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后,申请人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诉讼,也未撤销保全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解除财产保全,避免被申请人因保全时间过长而扩大经济损失。根据该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诉前保全后,申请人在三十日内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诉前保全是一种临时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诉前保全的作用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债务;二是防止以后的判决难以执行。如果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仍不履行债务,且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的财产保全措施将失去意义,应当解除财产保全。需要指出的是,人民法院裁定准予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提起诉讼,长于国内案件应当在15日内起诉的期限。规定的30天期限体现了涉外民事诉讼的特点。
问题10:财产被保全后需要多久才能强制执行?关键是实现内容是什么,是属性还是行为。另外,法院是这样的。你不催他,他不会在意,也不一定每天都为你做好准备。所以,想要一个好的结果,一定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