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阳知识产权律师

有时候说到继承,很多人会问: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有债务,他会承担吗?难道只想争利益,却不承担责任?

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对于继承财产和承担债务的关系还是有比较明确的规定的。

在民法典中:

第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时,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必要的继承应留给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

第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由继承人自愿偿还。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承担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的责任。

简单的解释是:

放弃继承的,不用承担被继承人生前偿还债务的责任。如果不放弃继承,承担债务的不是继承人,而是从被继承人的遗产中扣除相应的债务。如有剩余,由继承人继续继承;没有剩余,就没有继承;如果资产资不抵债,除非继承人愿意主动,否则债权人会吃亏。所以,一旦债务人死亡,理论上债权人的钱是可以要回的。然而,现实中,“休眠账号里的人消失”的案例不在少数。

死者生前的债务应该由谁来偿还?债权人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一笔借款引发纠纷。老阳向他的朋友老张借了30万元作为生意周转。

老阳和老金是二十多年的朋友了。生意难做,因为资金周转不开,所以我开口向老。老张平时不怎么管钱,家里的财政大权都在老婆手里。

听到弟弟的困难,老张满口答应。回家后和老婆商量,拿出30万救急。老婆不喜欢:就算你们是好朋友,也不要和钱扯上关系。钱之所以能聚拢人,是因为大家都挣钱;万一损失了,别说借出去的钱,30万也不是个小数目,就算是朋友拿不回来也没办法。

老张跟老婆吵了一架,坚持要借。确实很难,但是我老婆同意了,但是必须有两个条件。一听妻子信口开河,老张就满口答应下来,按照他的话说:

“这个不用你操心,兄弟们都得算账。”

老张的妻子特意叮嘱了两件事:

一件是在借钱给他之前写清楚是用于老阳的生产经营;一种是通过银行转账,必须写备注“借”。

老张虽然觉得妻子事多,显得“不骄不躁”,但还是听从了妻子的建议。老阳急需用钱解决燃眉之急,于是不假思索就答应了。当时两人约定一年后一起归还本息。

一年后,老阳的生意仍然没有起色。一开始,老张不好意思开口要。后来他渐渐意识到钱很可能是要不回来了,就一直打电话催他还。后来,老阳干脆消失了,也不接电话。我真的应该说:谈钱伤感情。

没想到,更不幸的事情发生了:老阳意外死亡。现在老张着急了,人也没有了。你想要多少钱?有时候看着老阳留下的孤儿寡母会心痛,但想想那30万元更心痛。加上爱人的不断抱怨和催促,老张找到了老阳的家人,说起了这笔欠款。谁知道老阳的情人回答说:

“你想往他身上塞钱,我不知道这件事。

人一走,你就开始要钱。这不是欺负我们孤儿寡母吗?你配得上老阳吗?"

一席话让老张担心不已,可是现在哪里有“休眠账户消失”呢?随着老阳的离去,这个家庭应该承担债务!

事情拖了一年多,很长一段时间,老张没办法,只好起诉老阳的妻子。

老阳去世后,他的妻子继承并转让了家庭财产。老阳的父母已经不在了,所以老阳名下的存款是她和已成年的儿子各一半,房子也过户到她自己名下。

在要求偿还债务的过程中,老张拿出了借条原件,还找到了借钱时的转账记录,作为要求对方偿还债务本息的证据。

最终的判决让老张多少松了一口气:老阳的妻儿还清了债务。当然和老朋友家的关系也彻底断了。

权利义务是指老张作为债权人,应当争取的合法权益;义务,是指老阳所欠的钱,谁应该承担偿还债务的义务。

老阳是一个债务人,他意外死亡。是不是说他不用还那30万?肯定不是。

在这件事上,有三个关键点:

其实老张应该感恩,尤其是对妻子。

在老婆的要求下,我做了两个非常关键的动作:一个是借条,一个是转账记录。

这两份证据加在一起,可以证明双方确实存在借贷关系,老张也确实借钱给了老阳,所以双方确实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

所以,老张妻子的要求看似不那么“理直气壮”,但从保护债权人权益的角度来看,却是非常关键和重要的。

老阳欠了钱。他的妻子有偿还的义务吗?

首先明确了妻子有偿还的义务。这种偿还义务与老阳是否死亡无关。

因为老阳借了这笔钱用于商业运作。婚后经营业务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换句话说,如果你赚了钱,这笔钱的妻子也将是受益人;另一方面,如果生意损失了,你不能让你丈夫来赔,对吗?占了便宜不亏吗?

因此,虽然这笔钱是老阳所欠,但由于妻子属于这笔钱的受益人,她也需要承担还款义务。

我应该如何偿还债务?

老阳去世了,他的遗产分给了他的妻子和儿子。

根据开篇部分介绍的继承法规,老阳的妻子和儿子按照继承份额的比例承担债务——因为没有放弃继承,必须先从可继承的继承份额中扣除债务,然后才能继承剩余部分。

至于老阳妻子需要承担的债务从哪里来,是从遗产中来,还是从她个人财产中来,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家里会自行解决。

保护债权人利益需要注意什么?如果债务人死亡,债权人的权益如何保护?

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债权人的权益可以得到充分或适当的保护:

情况(1):必须有客观证据证明你有合法的债权。情况(2):债务人有遗产和其他债务受益人或担保人。第一种情况,我们前面说过,老张是真心想感谢老婆的。因为有借条和转账记录,证明了这笔债务的真实合法性。

有时候,你只是把自己的感觉表现出来,就会把自己的感觉表现给别人看。很难说别人会不会表现出你的感情,以防你无法偿还。

在第二种情况下,如果:

债务人死亡后,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足以偿还债务——此时,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继承人追偿。当初除了借款人,还有其他受益人——这个时候,债权人可以向其他受益人追偿。如果签借条的时候中间有担保人——此时债权人可以向担保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