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的日子赢得了大奖。为什么说这是鼓励抄袭,原创会成为奢侈品?
在《更好的日子》获得的七个奖项中,网民对最佳编剧奖的抱怨最多,许多人开玩笑地请东野圭吾来领奖。
为什么?
当然是因为Better Days的原著《少年的你真美》有抄袭东野圭吾作品的嫌疑,所以作为原著作者,似乎有理由领奖。
当然,也有一些网友认为,电影编剧对原著《少年的你真美》进行了大规模的修改,甚至修改了设计。此外,抄袭是对作者辛勤工作和努力的否定。
在我看来,《更好的日子》获得的七个奖项中,最佳女演员周冬雨、最佳新锐女演员Jackson Yee、最佳服装设计、最佳原创电影歌曲,原则上是没有问题的,因为这四个奖项和抄袭没有关系或者关系不大。
但是,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编剧这三个奖项真的不应该颁给《更好的日子》。原因很简单。这三个基于原创故事的奖项都涉及到抄袭的原罪,抄袭的原罪不是一部电影再创作就能掩盖的。
包括《少年的你真美》原作者九月溪在内的一些人,并不认可抄袭的指责。他们只是认为原著只是借用了东野圭吾的一些情节设定。
这种说法不无道理。比如《基督山伯爵》中“回头报仇”的情节设定,近年来成为无数电视剧模仿的对象。你能说这些“回头报仇”的电视剧是抄袭吗?
但是“少年的你真美”和“变身复仇”的情况是不一样的。
首先,九月不是借少量剧情,而是借大量。其次,大仲马和基督山伯爵早已成为历史,就像水浒传和三国演义一样,没有知识产权保护。但是东野圭吾还活着,他的作品还在知识产权保护期。
退一步说,即使没有人追究九月溪的法律责任,抄袭的行为也是客观存在的,《少年的你好漂亮》有抄袭的原罪。
既然抄袭的原罪存在于《少年的你,如此美好》中,那么由原著衍生出来的电影当然也处于一种自己有污点的状态。那么,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编剧都不适合给一部有抄袭污点的电影颁奖。
也许有人会说容庚不是抄袭,也没有人起诉九月抄袭。所以,Better Days在法律上是无罪的,应该得奖。
比如邻居家获得了“五好家庭”的荣誉,但是邻居的儿子却有借钱不还的恶习。虽然他每次都借很少的钱,但他从来没有还过。
从法律上来说,邻居的儿子似乎没什么大碍,也没人追究他的法律责任。借一点钱看起来不是什么大罪,街坊的阿姨叔叔小姐姐也不错,但是这样的“五好家庭”真的能被尊重吗?
九月夕分别从东野圭吾的书里借了一个“十块钱和八块钱”,东野圭吾不会对她有任何区别。Better Days的导演和编剧看起来并没有什么错误,但是这样一部最好的电影,导演和编剧真的能让大众信服吗?
笔者认为《更好的日子》获得如此多的奖项,不仅不能让大众信服,还可能带来极大的隐患。
模仿!
这种模仿并不是说更多的人模仿东野圭吾,而是更多的人模仿九月溪的做法,从各种经典书籍和影视剧中提取经典片段,然后融入到自己的书中。
类似的做法在音乐界早已有之,比如李的《离人愁》。好在音乐界不像电影界那么宽容,《离人之悲》好像也没得过什么大奖。
奥斯卡金像奖对更好的日子如此宽容,无疑是一种变相的鼓励。
最坏的后果是,以后大家都赚钱不犯法,谁不做谁就是傻逼。最后,原创会成为奢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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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写小说就是这么简单!
问题是,如果每个人都这样做,我们的文学、电影甚至科技还有什么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