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诉费是这个诉讼费的一半。

不一定。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被告提出反诉,人民决定参加审判,案件受理费将减半,但反诉的金额并不总是与本次诉讼的金额相同。

法律分析

原告提起诉讼后,被告有权提起反诉。经人民法院审查,反诉成立,本诉讼与反诉一并审理的,被告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如果反诉的金额与本次诉讼的金额相同,那么反诉费用自然是本次诉讼的一半。如果反诉的金额与本诉讼的金额不同,反诉费用的计算应以反诉的金额为准。

补充以下相关内容。诉讼费用的缴纳标准和方式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即《诉讼费用缴纳办法》,本法规定反诉诉讼费用为本诉讼费用的一半。无论是原告提起这个诉讼,还是被告提起反诉,都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是诉讼费的一种,在法律上统称为诉讼费。反诉费用数额的计算,因为这个诉讼和反诉本质上都是针对同一个案件事实,一般情况下,这个诉讼和反思的标的数额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反诉费用不需要重新计算,直接按照这个诉讼费用的一半收取就可以了。但也有例外,有时反诉的金额远大于或少于反诉的金额,所以要根据反诉的金额来计算反诉的诉讼费。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八条被告提出反诉,有独立诉讼请求的第三人提起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案件受理费分别减半收取。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款分期交纳:65,438+0。金额不超过1,000元的,每件支付50元;2.超过1万元至1万元的部分,按2.5%缴纳;3.超过654.38+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缴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缴纳;5.超过50万元至654.38+0万元的部分,按照654.38+0%支付;6.超过654.38+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缴纳;7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缴纳;8.超过500万元至654.38+00万元的部分,按0.7%缴纳;9.超过654.38+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缴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支付0.5%。(2)非财产案件按以下标准赔付:1。离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不等。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无需另行支付;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2.侵犯姓名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的案件,每案500元缴纳100元。涉及损害赔偿且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再追加赔付;超过5万元至654.38+万元的部分,按照654.38+0%支付;超过65438+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3.每起对方非财产案件支付50元至100元。(3)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无争议金额或价格的,每件支付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的金额或者价款,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支付。(4)每起劳动争议案件支付10元。(5)行政案件按以下标准交纳: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六)当事人对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三)、(六)项规定的范围内,制定具体支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