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个人贷款有哪些程序?

1.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服务简介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和建造各类住房的贷款。

服务功能

全方位、高标准满足您购买和建造各类住房的融资需求。

申请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购买住房总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为购买住房的首付款;

4.以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以具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

5、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值;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金额

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拟购房屋价值或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实际购房总成本的80%(以较低者为准)。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贷款利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最低利率为相应档次基准利率的0.85倍。

☆申请贷款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时,应填写《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并向银行提交下列文件:

1.借款人的合法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或其他身份证件);

2.贷款银行认可的经济收入或偿债能力证明(如借款人的收入证明、纳税证明或专业证明等。);

3.有配偶的借款人需要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4.如* * *与借款人相同,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署的明确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

5.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同意抵押证明、质押证明及有处分权人对抵押物的估价证明;

6.担保人同意提供书面担保文件和担保人的资信证明;

7.借款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购买意向书或商品房销售(预售)合同;

8.开发商出具的首付款发票或收据复印件;

9.若以储蓄存款作为自筹资金,需提供银行存款证明;

10.公积金作为自筹资金使用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批准使用公积金存款的证明;

11.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操作指南

1,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签合同。贷款申请人在接到银行的贷款审批通知后,应在贷款银行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应的担保合同,并酌情办理公证、保险、抵押(质押)登记等手续;

3.发放贷款。经银行同意,银行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性或分次划入卖方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

4.按期还款。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算。贷款结算包括正常结算和提前结算。①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还款)结清贷款;②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规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审核通过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取回银行提取的法律文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并凭贷款结清证明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标准以中国工商银行当地分行规定为准。为了节省您的时间,请在办理相关手续前向当地工商银行详细咨询。)

2.个人其他住房贷款

目前,银行除了提供上述类型的个人住房贷款外,还可以向国家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职工参与集资建房和个人自建住房提供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贷款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请咨询当地工商银行分行。

3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服务简介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由住房公积金出资,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职工购买的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私有住房、集资建房、危改安置房、公有住房。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银行申请商业用房贷款相结合的方式,简称组合贷款。

服务功能

为您提供更优惠的住房贷款利率,降低您的借贷成本。同时,针对纯公积金贷款额度限制,提供组合融资服务,全面满足您的住房融资需求。

申请条件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应满足的基本条件包括: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参加住房公积金并正常缴纳;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只要同时符合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条件。需要注意的是,组合贷款的贷款人(主要贷款人)必须是同一个人。

☆贷款金额

公积金贷款额度因为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不同,贷款时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合贷款额度是指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可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其余部分再申请个人商业贷款。

贷款期限

不同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定的贷款期限是不一样的。贷款时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注意的是,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部分和住房商业贷款部分的贷款期限必须相同。

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商业贷款部分,最低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档次基准利率0.85倍的下浮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申请人应提交的信息。

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合法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及借款人姓名盖章;

3、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资料;

4、购买住房的首付款证明或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证明;

5、使用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的,须有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

6.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除上述资料外,申请组合贷款的申请人还需提供住房商业贷款资料。请参见“个人住房贷款”一栏。

☆操作指南

1,申请。贷款申请人需要提交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由银行受理后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直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

2.签合同。贷款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批准后,银行通知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等必要手续;

3.发放贷款。借款人来银行填写贷款转账凭证,银行根据借款合同将贷款资金一次性或分次划入出卖人在银行开立的售房账户;

4.按期还款。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算。贷款到期前,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的,须按贷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标准以中国工商银行当地分行规定为准。为了节省您的时间,请在办理相关手续前向当地工商银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