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专门的法庭?
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农垦法院、石油法院、知识产权法院、互联网法院等。
军事法院分为三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大军区和军兵种单位的军事法院;军团和军团单位的军事法庭。铁路运输法院分为两级,即铁路局中级铁路运输法院和铁路局分局基层铁路运输法院。林区法院分两级,基层林区法院一般设在某些林区的一些林业局(包括木材、水运局)所在地;在地区(联合)林业局所在地或者国有林集中连片的地区设立森林中级法院。海事法院、农垦法院、石油法院、知识产权法院、互联网法院都是一级,级别相当于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专门人民法院的设立、组织、职权和法官的任免由NPC常务委员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