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学校要和行政执法局辩论了。
(1)流动人口多,人口整体素质低。随意摆摊设点、随意私宰生猪、擅自占道经营等现象屡见不鲜,给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实施带来很大难度。
(2)城市管理刚刚起步,城市管理的方法、内容和手段有待提高。但是,农村群众对城市管理还很陌生,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缺乏正确的认识。加之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平、法律意识有待提高,围攻、阻挠、抗拒行政执法的情况仍时有发生。
(3)政府职能部门之间沟通不够,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单枪匹马”。相关部门协助义务不清,执法责任不清,配合不力。就政府赋予的权利而言,行政执法部门只有处罚权,法律赋予的强制力太小,在扣押物品时只能采取先行证据保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既没有人身克制权,也没有物质保障权,行政执法工作缺乏强制性作品的保障。一旦有任何阻挠或暴力抗法行为,只能报警求助,依靠公安机关协助完成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没有威信,如何维护法律的尊严。
3、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运用过于随意,处罚不当,畸轻畸重。自由裁量权是法律赋予行政执法人员的一项行政权利,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和范围内,基于法律规定的目的和宗旨,自主寻求判断事实与法律的最佳结合点,并据此作出或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力。在行政处罚中,应当根据违法事实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行政相对人的态度来使用,不得滥用。同样的情况区别对待,不同的情况同等对待。长此以往,会引起群众的怀疑,产生逆反情绪,直接影响行政执法机关的整体形象。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1)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现有的城管执法人员主要是复员军人和原当地农村城管人员。这些同志热心,有社会经验,但缺乏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缺乏行政执法工作经验。在实际工作中,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存在偏差,执法中程序不全,这就要求我们通过多种形式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素质,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2)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待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是党和政府为防止多头管理、重复处罚,减轻群众和各种经济组织负担而赋予行政执法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这就要求我们的行政执法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为党为民的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把城市管理好。
(3)政令难畅通,制度不落实。行政执法部门成立时间不长,不像军队、警察等部门纪律严明,有禁不止,但行政执法部门也肩负着维护法律尊严的重任,属于有组织有纪律的力量。言必行,行必果。目前,行政执法部门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拖延上级要求的工作,规章制度难以执行,行政案件不及时移交和移送,执法程序不规范,行政罚款,扣留货物和提前保管货物的法律程序不规范。
=========================
具体可以参考的内容:
/东阳/高拱/gonggaoneirong.jsp?InfoId=24210
/GB/49169/49170/5701611 . html(建设部副部长致辞)
/bmzd/jsj/Article_Show.asp?ArticleID=897
城管——你怎么了?
/0741719233189480/
参考上述信息
就是目前的问题~
具体怎么细化
还是要看你从那个角度来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