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经历
司法考试是一项体力活动。现在有人觉得这句话过时了,但我觉得正好相反。我只能说现在要求更高了。经过多年的法学考试和前两次司法考试的探索和实践,我们可以看到,2004年司考的命题有了一些改革,最明显的是行政法部分。你们有些人可能做过2004年的真题。如果做行政法部分,看到可能会觉得很迷茫,但是做完一个就不确定了。往年只要记清楚规律就能直接得分的题量在逐渐减少。但这里需要强调的是,题目再难再生动,也是从最基础的东西演变而来的。如果你掌握了基础知识,在一些问题上你可能还是错的,但是如果你连基础都没掌握,你肯定是错的。(我不排除有些同学很幸运,我所有的论点都是基于正常情况。)所以,要想通过,最重要的是基础。你必须先做体力工作,这样你才能进一步升华,做脑力工作。如果你想掌握这500多万字,你必须有时间保证你学的是法学甚至文科。没有太多捷径,只有下一条就是努力。
第二,关于复习方法。
首先,轻轻地。司法考试各科的分数分布是不一样的,要避免使用等力。我是学刑法的,我觉得得刑法者得天下。2004年刑法* * *占85分,一定要在刑法上多下功夫。合同法是民法之王,我们不能高估条款,尤其是分条款。只要拿到所有的分,就不会。另一方面,像海商法,就算背几百条,也就2、3分。对于商法和经济法的很多内容,看重点文章就够了。当然,具体情况可能每个人都不一样。有的人是检察院的,说我根本不用看刑事起诉状,要根据自身情况有针对性的适当调整。
第二,要掌握阅读的方法。不要盲目阅读。要知道如何对这么厚的补习教材掉以轻心。在我看来,我们每次看教材,都是一个过滤的过程。我们第一遍看的时候,你可以看的很全面,不留死角,因为这个时候我们不知道哪些知识点重要,哪些不重要。当我们读第二遍的时候,你会有一些感触。直觉告诉你,书上很多东西是不会考的。摆脱它们,那么你是如何获得这种直觉的呢?有人可能会说,我就是没有这种感觉。看了好几遍,也找不出书中有什么不重要的。我觉得可能观察到这种感觉很危险。只有放弃必要的东西,才会有更多的收获。大纲要求这么多东西,挑战我们的大脑极限。我们不可能全部掌握。就算你放了一些考点,也没关系。第三遍看书的时候,因为有了前两遍的基础,会省去很多麻烦,速度也会加快。这个时候我建议你适当的做一些读书笔记,整理一些重要的东西,集中精华。考试前几天,你会把整理好的内容再看一遍,略述一下,相当于把教材大致串了一遍。注意一定要自己整理,不经过自己的大脑处理是感觉不到的。
第三,注意规律。除了第一册的法理学、法制史、三国法,其他科目基本都有相应的法律,只是这些科目对学习法律的要求不同。民法刑法要课本和法律并重,光掌握法律是不够的。三大诉讼法要以法律为重点,课本的内容可以帮助你理清法律之间的逻辑关系,更好的理解法律,程序法的基本法和司法解释也基本要完全掌握。视图也是关于方法的。你不能每次都一个一个读,
(1)就像以前看书一样,懂得如何轻松阅读法规汇编,就像人民解释的那样,这一点很重要。但是关于担保物权的规定可以直接读《担保法》,有些规定已经过时了,应该读新法,关于知识产权的规定可以直接读《知识产权法》。
(2)观点必须详细。不要粗心大意。2004年第4卷的案例研究比较详细。2003年,举行了一次不定期的选举,审查《刑事诉讼解释》第4条。也说明提问者很在意考生对法律的准确记忆,可以由下级法院审理而不是应该。
(3)要注意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结合。司法解释是为了更好地实施法律,两者密切相关。比如民事诉讼中关于管辖权的规定就非常复杂。《民事诉讼法》第二章规定了管辖问题,《民事诉讼法解释》第1-37条进行了细化。复习这部分的时候,一定要把两者结合起来。《民事诉讼法》第23条第3项和《民事诉讼解释》第8条如果不进行比较,是非常混乱的。所以不要孤立的看法律或者司法解释。
(4)要注意打破规律的秩序,自己总结。比如《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十八条是关于被告人第一次拒绝法院指定为其辩护时如何处理,而第165条规定了再次拒绝时如何处理,第164条规定了辩护人拒绝辩护时如何处理。我们要善于发现和总结这些密切相关的规律,这个知识点在2004年第4卷观察到。
(5)对比记忆。比如刑法第242条规定了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刑法第416条规定了阻碍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属于走私文物、贵金属罪的文物、贵金属,限于国家禁止出口而非禁止进出口。注意对比。还有投敌罪,是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不是危害国防利益罪。刑法第368条是国防利益犯罪中的一般主体,刑法第426条是军事犯罪,是特殊主体。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也是军事犯罪和特殊主体,等等。这些细微的差别大家一定要注意,非常容易混淆,所以很可能会被查处。
(6)串行存储器。第一,部门法之间的系列审查。比如我们掌握了三大诉讼法相关的考点,尤其是诉讼期间等内容,三大诉讼法可能做了一些不同的规定,哪些是相同的,哪些是不同的,容易混淆。大家有必要把它整理成一个小题目。二、部门法内部考点系列复习。我们可以抓住一条主线,以此为轴,复习相关内容。比如根据刑事诉讼中律师诉讼权利的主线,可以把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庭审阶段律师诉讼权利的区别和特点等一系列知识点拼凑起来。再比如,在准备法制史的时候,根据司法机构和司法制度的内容,可以归纳出各个朝代的相关内容,纵向把握。
第四,注意真题。我们可以告诉你,反复研究近五年的真题,绝对是有收获的,更何况每年都有几个之前考过的重复题,比如2004年卷二67题,2002年卷二66题,2003年2000年刑法案例题,相当一部分只是稍微改一下题干和选项,都是白白给分。现在每道题至少要考查1-2个知识点,多则3-4分。每套真题有300道客观题加上卷四,所以如果你把五年的真题彻底研究一遍,你会对上千个知识点有很好的把握,对命题人的思维有更好的感受和理解。真题质量相对最好。给人的感觉是难度大,层次高,但也不是很偏,谁也做不好。它的陷阱和障碍还是比较科学的。我们有些模拟试题和练习题的角度很奇怪,让你做错了。其实这不是一个好问题,也会给大家增加不必要的心理压力。所以不要搞人海战术。冲刺阶段可以选择几套质量好的热身来找感觉,少做但做得更好就够了。
最后说一下你下一阶段的学习。
第三,其他注意问题。
第一,自信。每个人都应该设立一个司法考试,既有激情,又有实用性。激情是给大家的动力,必须过一次的信心是给大家具体学习的。循序渐进,夯实基础,基础好。无论提出什么问题,都能坦然面对,从容回答。
第二,注意身体。要掌握好复习的节奏,节奏很重要,节奏掌握好了,水平一步一步来,状态一步一步提升,才能在考试来临的时候达到最好的水平。有些人渴望成功。他们每天只睡3-4个小时,容易损害身体健康。他们坚持不到考试。但是还没等他征服,他就死了,可惜得不偿失。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每个人可能会有不同的情况,适合自己特点的不同的准备方法。不用刻意去模仿别人的东西。我说的可以辩证看待。无论如何,殊途同归。祝准备司法考试的人最后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