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铂金公寓怎么了
被申请人称:其受理无锡新都会13号楼(铂金公寓)商品房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的备案申请后,依法组织资料核验,事实清楚,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新都会13号楼(铂金公寓)商品房项目由无锡佳泓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泓公司”)开发建设,建设单位于2010年8月26日与无锡新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诚物业”)签订了该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有效期2年,该公司也未进驻该小区实施物业服务。根据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2017)苏0214破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无锡建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盛公司”)以整体受让的方式取得了该小区13号房项目的所有权,并于2021年10月26日重新选聘由江苏明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宜物业”)对该项目实施前期物业服务,新诚物业对重新选聘物业公司也无异议,《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已在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备案。明宜物业于2021年11月29日向被申请人提出关于新都会13号楼(铂金公寓)商品房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的备案申请。被申请人根据明宜物业提交的相关材料,认定其具备法定备案主体资格,相关备案资料完整,符合前期物业收费备案要求,即于2021年12月13日完成备案,回复确认收费标准,并通过新吴区政务外网对外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