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到专利受理通知书以后并已缴费后,是否可以补交费用减缓书?
可以办理费用减缓申请,但是之前已经生成的费用就不能减缓咯。
举例:比如发明专利申请,先前已经缴纳了申请费和印刷费,其他费用未交纳,然后请求费用减缓。如果费用减缓获得批准,则后面的实审费和授权后3年的年费可以减缓,之前已经交的申请费就不退咯。
办理费用减缓手续,需填写《费用减缓请求书》1份,费用减缓证明1份,然后交到国知局受理处(可以挂号信邮寄)。
《费用减缓请求书》表格在国知局官方网站下载;费用减缓证明请去当地市级知识产权局办理(各地的费用减缓证明办理方式不一样,可具体去当地市级知识产权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