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之王杨贺的不公在哪里?
从65438到0995,杨贺应宁夏政府的邀请去银川做报告,并在政府官员的推荐下为一家企业做规划。该策划案获得银行青睐后,决定给予15万元资金支持。但是没有人愿意为民营企业提供担保。看到自己的钱化为乌有,企业主夏几乎要跪下来,请求帮忙担保。为了支持夏的发展,在政府和银行的支持下,冒着极大的风险,经银行同意,提供了第一笔700万元的贷款。成为夏的恩人,在资金到位后,夏立即将约定的10%的已付保证金汇给了。此后,企业发展顺利,夏还在媒体上发表文章表扬和感谢何。后来除了借给公司9万元资金(夏来静说马上还),就没有太多联系了。四年后,银行领导换了,第二笔贷款不给,第一笔贷款催了。Summer想出了挪用贷款的主意。他先把财产“离婚”,留下一堆破设备民事赔偿。为了防止银行刑事调查,他必须使企业合理倒闭。到处威胁别人骗他企业广告费,所以企业倒闭了。那么是谁骗了他?他是如此的无情,以至于他想到了挽救他生意的杨贺!那一年给杨贺的保证金被编入广告费。没有人会相信这样的谎言。担保不可能是免费的。如果是广告费的话,拿财产去冒险保证没有收益是没有意义的。更有甚者,没有合同,没有书面证据,甚至汇款单上也没有写广告费。现在把它编为广告费就像废话一样。更奇怪的是,杨贺是担保人。你应该知道世界上有哪个担保人欺骗被担保人?因为100%负责,所以骗10%不算变态吗?银行家打趣道:杨贺是个知名人士。他一个讲座就赚几万块钱,就骗你这点小钱,更别说被称为思想之王了。不可能骗的这么惨这么直接。更何况你经营多年,怎么可能不签合同就付款,付款的时候连收据都不要。谁会相信这样的谎言?银行当然不信,向检察院举报。一条狗走投无路,深知宁夏司法腐败环境的夏想到了公安。他买通了两个公安的人渣,把杨贺绑架到宁夏的深山里,然后叫家里人拿钱来赎他。警察拿到了钱,夏拿到了企业被骗的证明(警察说,你要信!)两全其美。让杨贺走吧。保持威胁的安静,或者...
杨贺带着对党和国家反腐倡廉决心的信心回京,不带任何私心和愧疚,毅然向公安部举报。(如果杨贺有一点犯罪动机,他怎么能什么都不报呢?)
公安部确实致函宁夏,要求对此案进行调查。杨贺看到了正义的力量,仍然到处报道。等待好消息。
腐败分子绝不会善罢甘休,小警察自然不会把钱据为己有。(挪用70万“扣押款”根据刑法是什么罪?他们当然知道!即使公安不腐败,根据调查制度,下属也会受到牵连。)公安要么一起消灭,要么一起反击。只要没有监督机制,腐败的人肯定会选择后者,这就是今天腐败的根源!大公安能以宁夏公安的口吻说话,新华社驻宁夏记者徐群被贿赂,共同炮制了一份内参。其内容可想而知。警察说的,新华社说的,你不信?!一时间黑白颠倒,是非不分。没有防备的杨贺再次被捕,没有发言权。
撒旦头上有光环,魔鬼披上了上帝的外衣。你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当然,宁夏也不是一潭死水。宁教授自告奋勇做了的律师,因为他也是被冤枉了30年。检察官陈,第一检察官,愤怒地谴责这个案件被称为什么,并立即被删除。第一次接受的傅法官,决定宣告他无罪,马上换了一个听话的人…
在法庭上,成了审判贪官的战场。检察官们无言以对,面面相觑。就连夏也承认:“没有被委托做广告”,但新闻记者却保持沉默。几名记者随即受到处罚,委婉地说,不干涉司法。沉默,最终邪恶会降临到每一个沉默的人身上!
最后,告密者成了罪犯,贪污者成了受害者,贪污者成了英雄...杨贺没有屈服。他坚持在狱中抗争,从不向邪恶妥协。他仍然对党和国家充满信心。
当然,媒体也不是完全沉默。《北京法制报》整版刊登《杨贺狱中申诉》,指出“法院查明的事实不清,甚至严重错误”,“法院违法,使用的证据不真实、不合法”,“本案屡犯错误的根源是程序违法”,“中国策划”发文“没想到时间已经进入新世纪,这位以智慧著称的知识分子,会因此而受害。这不仅是也是中国知识产权的悲剧,中国知识经济的悲剧,中国新一代知识分子的悲剧。如果中国的知识分子因为杨贺事件不敢创新,不敢捍卫自己的知识产权,中国的发展将是春梦,这将是国家的悲剧,民族的悲剧。”
在封建社会,杨碧案四年后平反,有翁同龢这样秉公执法的高官。杨贺事件实际上持续了五年!有必要像当年的杨乃武那样大喊:“宁夏没有日月,中国却有晴空”吗?!
就记者有关杨贺案件的提问
记者:你作为策划的定位是什么?
杨贺:我是一个典型的职业规划师,注重个人风格。由于我最初在国内从事这个行业,接触了各行各业大量不同规模、不同形式的企业,所以从创业者那里学到了很多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而且凭借我在这个领域的特殊能力和兴趣,我往往能很快回答创业者提出的问题,尤其是在产品创新方面。这种个人风格不需要很多人和场地,所以我经常在报告会上拿它开玩笑。人家是皮包公司,我连个皮包都没有,就带个头。我也很擅长演讲,演讲的气氛会很热烈,我会在中国各地演讲。作为一名专家,我被邀请在工发组织的会议上发言,这吸引了许多外国专家的赞扬。我平均每年汇报50多个地区,咨询收入(每次1,000元)是“人均GDP”规划行业最高的,而且都是税后收入。主办方全权管理所有费用,作为国宾受到欢迎。为什么我不能?再加上觉得中国人的创造力欠缺,所以在大学里讲课,实行四不(不交一分钱,不吃一口饭,不喝一口水,不抽一根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欢迎。这是任何企业都得不到的快感!我出版的每一本书都是畅销书,我的故事可以编成相声《点子公司》,在春节晚会上播出……我被宁夏陷害后,一个宁夏文人甚至说杨贺的企业太小了……我不明白,帕瓦罗蒂是不是一定要成立歌舞团才能做大?相反,这种风格的国外策划人更受尊重。美国著名策划人戴明,没有员工,没有办公桌,但他的名字被视为日本产业管理的最高奖项,一直在美国各地奔走,给企业传福音(详见中国P100)。
记者:你的社会地位是什么?
杨贺:北京系统工程学会计划委员会副主席、北京创新学会副秘书长、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中国专家。历任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博士生、人民大学MBA导师,被国内十几所高校聘为兼职教授。
记者;你说宁夏司法腐败的基础是什么?
杨贺:首先,他们参与经济纠纷,后来他们变得腐败和枉法,他们通过执法陷害无辜。他们把我绑架到宁夏,锁在一个山区,然后打电话让家里拿钱来赎我。当然,他们让我先扣住钱,等案子查清了再给我。把钱给我,让我走。回到北京后,我向公安部举报了他们。他们先是问我是不是取保候审,我说绝对不是。他们初步认定参与了经济纠纷,并解释说付钱让人放走是参与经济纠纷的一个特点,付钱犯罪就不能放人。如果没有犯罪,连钱都无权扣押。法院有这个权力。后来,他们甚至挪用了这些资金。我说这是有根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98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退还被害人外,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司法人员贪污、挪用或者私分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予以处罚。”他们的案子一开始,他们就“处理”这笔钱。这就是我举报后宁夏警方和我的真实矛盾!如果我不被惩罚,你认为他们会怎么样?
记者:据说你在举报信里还举报了淮北公安?
杨贺:是的,淮北口子酒厂赞助我给大学生做了一次讲座。四年后,厂长换了,甚至举报了老厂长,被纪委查出罚款。他们不甘心,还想把钱要回来。我动用了公安。老厂长知道后大怒,大骂!当时公安部的同志说现在少数落后地区的公安比较着急,这类事件比较多,所以部里正在整顿,重申严禁公安人员参与经济纠纷,我就记下来了。至于其他评论,你被抢了很多次,也不抱怨劫匪太多,治安不好。怀疑或者指责受害者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记者:宁夏抓你的时候,媒体没怎么替你说话。为什么?
杨贺:在他提出批评后,罗章还为他说话吗?彭被打倒后,有人为他求情吗?刘少奇成了叛徒和卖国贼。有人怀疑过吗?你对他们的下属和朋友了解的少吗?这是我们中国人的悲哀!更可悲的是,揭发和“证明”他们的,是他们的朋友和下属。当上面提到的宁夏文人被问及此案的真实性时,她惊讶地回答:“公安局和新华社说的还假吗?”谁不会笑也不会哭...当然,时代变了。事发后“敢说杨贺”“宁夏公安有权拘留杨贺吗?”是在媒体上看到的,尤其是宁夏宣判后,中新社《新闻周刊》还是刊登了“点子王要翻案?”“《北京法制报》和《中国策划》发表长文《杨贺狱中喊冤》,这是建国以来从未有过的。最近,许多媒体把我列为“影响新中国青年的十大英雄”中的知识分子英雄,一些大学生和企业家的鼓励和支持信让我热泪盈眶。今年在北京召开的规划大会上,一些著名的规划师联名上书人大,为我鸣不平,希望人大监督纠正这个冤案。
记者:能不能用稍微简单一点的语言谈谈本案的疑点?
杨贺:当然,我引用了一个旁观者的话,“如果你是一个资金短缺的创业者,有人帮你贷款15万,还提供了担保,你准备还他多少钱?”随便在街上拉个老板问问!
如果真的委托别人做广告,会不会不签合同,不写明付款用途,甚至不要收据?如果人家欠你钱,你还会问他借钱,表示三个月后还他吗?
看看夏在《中国经营报》上发表的文章(97.5.13题目:策划夏XX无字)!“在咨询杨贺先生之前,我们公司举步维艰,年销售额只有300万元。1995杨贺先生去宁夏做咨询行业的演讲,我们觉得受益匪浅。于是在1995到12到1996这半年时间里,我们找他咨询了三次公司,包括企业管理,广告,资金等等。这样一来,企业的效率有了根本性的提高。今年到目前为止,我们的销售额已经超过1000万英镑。资金不足是一直制约企业发展的重要原因,杨贺在这方面为我们做出了很大贡献。他去市政府和市领导沟通,寻求地方政府的支持。还免费为银行系统做了一份报告,为公司争取到银行贷款近654.38+00万元。”这是当时的真实写照,也成了四年后诬陷最讽刺的注脚。
记者:为什么本案的证据没有鉴定?
杨贺:这个案子没有证据。都是编的。能有证据吗?最后只能用我的公章在白纸上戳出两个字母,写着收了广告费,跟儿戏一样。其中一个居然写着“担保已经完成”,后面的日期居然比刚刚谈担保的日期早了一个月。一开始法院假装鉴定了这个证据,后来就没有了,因为鉴定结果一旦出来,不仅真相马上就出来了,还能证明公安参与伪证,检察院同流合污,法院违法乱纪,枉法裁决!
如果一个人拿了别人的印章,盖在白纸上,然后印上有人欠他1亿,他就去要钱,甚至打官司。你一定认为这个人吃错药了。但这场闹剧竟然发生在宁夏!成了宁夏法院唯一的定罪证据!你以为宁夏有法律吗?
记者:有隐私问题。视频是怎么回事?
杨贺:我不想谈论这个问题。太无聊了!你觉得一个正常人会把自己的私人视频给别人吗?但我从没想过他们这么刻薄。即使他们是,媒体也不能跟踪他们。但我错了。他们做了连西方黑社会都羞于做的事。有的媒体烂到连西方小报都做不到!
记者:据报道,这是一起“中央令道决定的案件”?
杨贺:说这话的人要么非常聪明,要么非常愚蠢。因为中央领道没有审理此案,更何况此案刚刚开始,怎么可能审结?无法无天?人大?事情是这样的,公安部发函要求查办此案,宁夏公安急了,急忙找到新华社驻宁夏记者徐群,共同炮制了一份内参。内容可想而知。不知道怎么让罗*给个指示。据北京来的同志说,中央灵岛的指示一般都是原则性的,因为案件刚开始不可能有定论。而宁夏的警察如果得到的宝藏最多,甚至到处宣扬这是中央令道定下的铁案,似乎无论如何也“做得到”。你不觉得这是中央灵岛的耻辱吗?
记者:这个案子好奇怪。还有其他政治因素吗?你不是律师吗?
杨贺:据驻京记者调查,根本没有这回事。否则作为北京市政法委的机关报,也不会发表指责宁夏司法腐败的文章。更何况在我被宁夏绑架之前,我在各地做过报道,大部分都是政府(经委或者宣传部)主办的。别说政治问题,就是观点和中央不一致也不可能允许到处报道。作为记者,你应该明白。
当然不是。中央决定遏制法制成绩的时候,地方政府让我在报道之前说明一下政府的看法。我做了一个经济报告,但是我做了。
记者:说说你现在的情况吧。
杨贺:目前监狱减刑条件很好,可能是鼓励大家努力改造,差不多100%可以减刑。但我坚持不减刑,因为我没有犯罪。减少多少?很多好心人都在催我(包括警察)先承认,可我怎么承认呢?绅士屈服是有底线的。我想我对不起那些为我呼吁的有识之士,对不起那些仰慕我的学生,对不起我的祖国。而让那些贪官逍遥自在,继续害人害己。中国早一天实现法治,牺牲几年没什么。再说了,人总要有点精神和气节的!我不相信如此明显的不公正会持续那么久。文革才十年吗?更何况我整天都在喊“依法治国,公平正义……”。我想用我的青春给后人留下一个案例,一个发生在21世纪的案例。这也是我对振兴经济的贡献,再对法治做点贡献!但我坚信,中国所有的正义之士都会和我携起手来,共同建设一个和谐的法治社会。听听广州大学中国规划研究院林教授的肺腑之言:“是名人,正如《检察日报》记者所说,银川市检察院正在想办法除掉这个名人。他的名字在哪里?据媒体报道,杨贺没有任何背景。看来他既不是太子党,也没有靠山和财富,更没有歌手和演员的名气。他的想法卖了40万元,一举成名。为什么「思想之王」闻名全国?如果说他的书是东抄西抄的,他的思路不是为了指导企业,而是大部分能表现出已经被认可的实际效果和效益。如果他的演讲不能让听者“豁然开朗,建立战略地位”,那么他就成不了名人。中国这样的名人不是太多,而是太少!没想到,时间进入了新世纪,这位以智慧著称的知识分子却要遭受这种磨难。这不仅是他个人的悲剧,也是中国知识产权界的悲剧,中国知识经济的悲剧,中国新一代知识分子的悲剧。如果中国的知识分子因为杨贺事件不敢创新,不敢捍卫自己的知识产权,中国的发展将是一场春梦,这将是国家的悲剧,民族的悲剧。这种搞垮‘名人’的案例,其实是在否定中国的知识产权,危害中国的未来!”“中国法治和知识经济的实现其实是一场革命,一批有识之士和知识分子会为迎接她付出沉重的代价——包括监禁和斩首。中国法制和知识经济的时代将会到来,那时我们再回头看杨贺案,会不会像我们今天看张志新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