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科技局组织机构设置

办公室(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议、机要、档案、资产、政务公开、监察、信访、安全保密、信息化工作;负责国防科技动员工作;组织重大研究;承担新闻发布工作。

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处)

负责全面依法行政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负责拟订本市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培训和信息统计;负责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的行政执法;依法查处假冒专利侵权行为;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纠纷的调解;组织知识产权执法合作机制的相关工作;负责软科学年度研究计划并组织软科学研究成果的评审。承担部门行政许可服务职责。

发展规划和财务办公室

组织制定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科技计划经费分配建议,牵头制定市科技计划和项目管理办法,负责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国家和省科技项目的组织和推荐;负责科技评价管理和科技统计分析;负责机关财务工作,监督和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承担市科技厅的具体工作。

科技事业与条件司

拟订科技基础设施、“三创”载体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的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合理配置科技资源的重大政策措施;推进R&D重大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等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享受科技资源;制定并组织实施科技服务业发展规划;负责科学技术费的分配和使用管理;承担市级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和民办非企业科技单位登记前的审查;负责科研技术设备和实验动物的管理;负责科技强军;承担市科普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高新技术发展和产业化处(创新体系建设处)制定高新技术发展和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规划和政策性科技计划;承担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业务指导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省级高新技术产品和火炬计划以及市级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引导高科技特色产业基地等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推进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参与科技、金融等方面的推广工作,推动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

科技成果和技术市场处(产学研合作处)

负责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展技术市场和推进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负责管理全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制定科技成果登记、鉴定、推广、交易管理办法和科技保密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制定促进技术市场发展的政策;推进企业院士工作站建设;指导技术合同的认定和登记工作;承担技术贸易机构设立登记前的审核工作;制定促进产学研结合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市级产学研合作项目;联系国内重点大学、科研院所、在无锡设立的机构和重点产学研合作单位并承担相关工作;负责区域科技合作,组织开展全市产学研合作成果展示、洽谈等国内科技合作与交流;联系部和省驻锡科研院所的相关工作;承担市产学研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农村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司

拟订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计划和基础研究计划;组织实施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指导农业科技载体和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基地建设;负责科技扶贫,推进农业和农村科技进步;组织实施涉及资源环境、生物技术、医药卫生等社会发展领域和可持续发展综合实验区的科技工作。

信息办公室

负责制定信息技术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促进信息领域技术进步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信息技术领域关键技术和前沿技术的研发计划;负责信息技术领域特色基地和科技园区建设;推动制造业信息化发展;管理无锡国家集成电路设计基地;负责组织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申请;参与服务外包产业的培育和发展。

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办公室

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工作;负责申报和组织实施国家、省、市下达的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规划项目;负责专利专项资金的工作;负责组织国家、省、市专利奖的申报和评选;负责专利市场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的无形资产评估和质押融资工作;承担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国际科技合作办公室

拟订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组织国际技术转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引进国际科技人才,促进其项目产业化;承办本市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中与代表团和人员出国(境)有关的事项和国际科技展览的审核事宜;开展涉及港澳台的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对外科技宣传。

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编制、组织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自然科学研究、知识产权等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教育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科技人才引进和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的联络工作。

政府机关党委负责政府机关的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