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为创业者提供了哪些机会?

法律分析:1。鼓励地方政府设立创业基金,对众创空间等写字楼和网络给予优惠。对创新活动中的小微企业、孵化器、天使投资给予税收支持。将科技企业增资扩股和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试点推向全国。

2.创新投贷联动、股权众筹等融资方式,推动特殊股权结构创业公司在境内上市,鼓励发展相互保险。发挥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种子基金作用,支持国有资本和外资开展创业投资业务。

3.取消阻碍人才自由流动的户籍、学历限制,为创业创新创造便利条件。给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留有成长空间,不随意设卡。

4.盘活闲置厂房和物流设施,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的办公场所。发展企业孵化和营销、财务等第三方服务。

5.通过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充分发挥政府作用,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双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通过建设信息技术平台和政府采购,为创业创新加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七条国家提倡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主择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主择业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