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文化产品带来的经济效益是属于文化与经济的交融还是文化对经济的反作用?

经济效益是指文化企业通过组织生产、销售文化产品或提供文化服务所获得的一定利润回报,具体体现在经济指标和统计数据中。社会效益是指文化产品和服务对社会产生的效果,主要体现在公众和社会评价体系中。两者的实现形式差异很大,衡量标准和尺度也不同。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商品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都存在两个利益问题。文化产业为什么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首先,由于其他商品满足人的物质需求,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不仅具有商品和经济的属性,还具有精神和意识形态的属性,满足人的文化、精神和心理需求,必然影响人的思想、意识、观念、心理和行为。其次,各国文化的相互影响必然会反映在文化产业中。早在198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对文化产业的作用就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认为文化产业带来了希望,大众传媒是文化对话的工具和手段,文化对话是和平的基础;另一种强调文化产业可能会带来副作用,可能会损害原有的文化和生活态度。

在这种形势下,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发展文化产业的战略意义,同时认识到文化产业的双重性质。面对世界文化多样性,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文化落后,坚决抵制腐朽文化”的要求,趋利避害,扬长避短,不断发展中国文化特色,借鉴人类文明成果,坚持文化创新精神,不断提高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是通过市场实现的。

没有市场,就没有文化产业。只有通过市场的具体运作,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经济价值才能得以实现,社会效益才能得以体现。因此,两个效益要统一在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载体上,要在市场运作中实现。当然,这里所说的文化产品,并不包括一些需要国家重点扶持和保护的、强调社会效益的文艺门类,这是不能用市场的大小或经济效益来衡量的。为了使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达到两个效益的统一,生产者必须遵循艺术生产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克服生产目的和消费对象不明确的不正常现象,为创作而创作,为领导而生产,根据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决定是否生产文化产品。如果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在市场上不受欢迎,没有市场,自身的经济价值都无法实现,还怎么谈社会效益!因此,衡量一个文化企业成功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是否有好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受到市场的欢迎和消费者的接受。

守住文化产业链上游对坚持社会效益非常重要。

中国的文化产业有几个重要的方面,是我们在谈社会效益时应该面对的现实和出发点。

一是我国文化产业初步形成了演出业、影视业、音像业、文化娱乐业、文化旅游业、网络文化业、书报业、文物艺术品业和艺术培训业。第二,文化产业与传统文化的主要区别在于,其文化产品的生产和文化服务是通过产业链相互联系的。整个行业包括原创、写作、编剧、设计等等。中游包括加工、生产、制作、包装等;下游包括流通、批发、销售等等。这个产业链分工细致,结构严谨,环环相扣,反应一致。但上中下游的性质、功能和任务明显不同,对社会效益的责任也不同。第三,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社会效益主要渗透在内容上。如电影、电视剧、视听节目、舞台剧等。,导演、摄影、摄像、演员等艺术制作的因素固然重要,但真正决定作品内容的是作者和编剧。第四,目前,中国仍然保留一些文化产品和服务生产的行政审查制度和分级负责制度。审核、编辑、剪辑决定了一些文化产品和服务最终能否进入市场。第五,文化机构也有政府拨款,其重要任务应该是弘扬政府倡导的主流文化,而文化企业尤其是民营文化企业主要是市场化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以必须追求经济利益,否则无法生存。

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坚持社会效益要求区分不同情况,区分不同对象,根据不同层次提出不同要求。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应该是创作者、政府管理部门、文化产业链上游、文化机构的责任。让百货商店的经理检查工厂产品的质量,让卖报纸的老太太检查报纸的社会效益,不区分对象和层次,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公平的。

科学认识两个利益关系的现实意义

要正确理解两者的关系,我们需要重新理解以下几个重要方面:

目前,西方国家的文化产品,特别是美国的好莱坞大片,韩国和日本的网络游戏软件,已经在中国的文化市场上占据了相当大的份额,其文化精神、道德观念和社会价值观对人们特别是青少年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在这场没有硝烟的竞争中,我们只能顺势而为,积极出台相关政策扶持自己的文化产品,才不会失去发展机遇,处于被动地位。

未来总的发展趋势应该是逐渐淡化行政管理的色彩,将社会利益管理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通过法律法规规范文化产品和服务标准,加强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个别企业销售盗版音像制品和非法出版物,非法艺术团体组织淫秽表演,属于非法经营范畴,应依法打击取缔。这种认识至少有以下好处:一是有利于调整所有制结构,吸引闲置的社会资本和人力资本流向文化产业,逐步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资、多种所有制相互竞争发展文化产业的局面。二是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改变搞体育来引导文化产业的做法,使各项政策措施更符合实际,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第三,有利于政府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逐步实现从微观管理到宏观管理、从直接管理到间接管理、从经验管理到依法管理的转变。在“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的前提下,鼓励各类文化企业放心追求经济效益,不断扩大投资和壮大,逐步形成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企业集团,使我国文化产业在短时间内具备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