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举报了深圳粤海街使用冰墩形象做贴纸的行为。这种行为合法吗?
有人举报了深圳粤海街使用冰墩形象做贴纸的行为。这种行为合法吗?我个人认为,在深圳粤海街使用冰墩的形象做贴纸,是未经北京冬奥组委同意的侵权行为,但因为是非商业目的,所以不违法,应该是合法的。
事件源于一个短视频的主播。当他看到深圳粤海街用冰墩形象做核酸贴时,认为深圳粤海街侵犯了北京冬奥组委的知识产权,于是用短视频平台曝光。冬奥组委看到这个短视频主播的报道后,会回复他说:“谢谢你送来的线索。我们已经联系了侵权人,告诉他停止侵权。”从这句话我们就可以知道,深圳粤海街道利用冰丘丘形象制作核酸贴的行为,确实已经侵犯了北京冬奥组委的知识产权。
但是侵权就意味着违法吗?不完全是。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未经奥林匹克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商业利益”,深圳粤海街道利用冰墩形象制作核酸贴,只是为了激发人们对核酸检测的热情,提高全检率。这是一种以“公益”为目的的行为,并未对奥林匹克标志造成不利影响。所以在深圳粤海街用冰墩的形象做核酸贴是合法的。
根据北京2022年冬季奥运会和冬季残奥会组委会关于非商业使用标志的规定和《非商业使用标志许可申请须知》,“政府机关、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事业单位等非营利性法人或者组织,经北京冬奥组委许可,可以非商业使用相关标志。”也就是说,利用深圳粤海街冰墩形象制作核酸贴纸的行为,要事先向北京冬奥组委申报并获得许可。在这个前提下,可以得到北京冬奥组委的支持,会避免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