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农业户口怎么重建老房子?
作为非农业户口,他们早些年把户口迁出农村时,就失去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因此不具备宅基地使用权。但既然继承了父母在农村的房子,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这块宅基地的使用权自然也间接归继承人所有。但是,这种使用权只随着房屋的存在而存在。当房屋无法居住或自然倒塌时,房屋下的宅基地使用权将由村集体依法收回,再重新分配给需要建房的村民。
而要想让自己的使用权更长久,就必须保证房子能有人住。但根据政策,非农业户口房屋继承人不得重建继承的农村房屋,但可以修缮。所以,要想利用继承的父母的农村房屋在农村养老,首先要对房屋进行修缮,保证房屋的使用寿命,达到回乡养老的目的。
重建房屋是指对原有的老房子进行拆除重建。房屋修缮就是在不移动房屋地基的情况下,对房屋原有的一些设施进行修缮,从而达到稳固房屋的目的。比如换门窗,换屋顶等。都是维修。只要你的房子不被抬高,不影响邻居的采光,别人就不会干涉。有的人,退休后先把门窗换成铝合金,过几天再修下坡墙。一步一步来,原来的老房子基本上已经全装修好了。
房子装修后可以安心住进去,没有重新翻盘,不违反政策。那也很好,你不觉得吗?
当然,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父母农村的房子,但是不能重新开。这一点非常清楚,不容置疑。现在很多人可能还住在农村,但是户口变成了城市户口。就是因为他们因为学习或者工作把户口迁到了外地。这种情况下,继承父母留下的财产没有问题,但是会有限制。
首先,只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能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如果户籍不在农村,就不应该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但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子女有权继承父母的全部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虽然他无权拥有农村的宅基地,但宅基地上的农家乐是他父母建的。他的父母不在了,这部分财产可以由他的子女继承,不管户口性质如何。
这样即使户口不在农村,父母不在了,或者爷爷奶奶留下的农家乐也有继承权。可以继承和利用,但不能重建。按照官方的学术语言,正常的农村户口拥有宅基地的永久使用权,而城市户口继承的农村房屋只有宅基地的长期使用权。什么是「长期」和「永久」?
永远的意思是,无论房子倒了,都可以修复或重建。宅基地使用权一直在你手里。长期就不同了。到了一定程度,可能就变成短期了。农家乐存续时,使用权归你。一旦农房倒塌,宅基地使用权将被收回。所以按照规定,如果不是农业户口,可以继承农家乐,但是不能拆迁重建。
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是要讲人情。通常只要是本村的,就算迁户口,继承父母的农房后,小修小补一个村也不会有过多的干涉。施工前打个招呼就行了。毕竟在大家的感觉里,这是父母的农家乐,也就是他们的农家乐。人家要修缮或者重建,外人不要太在意。
笔者在基层从事乡镇土地建设工作,发现网上回帖内容错误较多。为了以正视听,尽可能让类似网友少走弯路,特此做出如下回复。
一是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父母的农房,但必须符合继承的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
(1)继承条件:父母一方或双方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当然包括房屋)可以按规定继承。针对农村房屋继承问题,在白话文里,父母一方或双方死亡,子女可以部分或全部继承父母的农村房屋,但继承的是房屋,而不是宅基地,因为是集体所有,所以不能继承。因为问题中表达的子女为非农业户口,父母的房屋不能通过分房、分房、赠与等方式转移到子女户口。,并且只有在符合继承条件的情况下才能通过继承转移。
(2)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继承人根据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对象和顺序进行继承。从实践的角度来看,农村多是第二种情况。实际操作中,只有父母一方死亡,那么继承房子时,应该由另一方父母先继承应该继承的部分,然后轮到子女继承其余部分。当然,父母另一方放弃继承权是另一回事。
(2)相关程序:主要包括产权调查、继承权公证、房屋产权重新申请等。
(1)产权调查:当地国土所对农村房屋产权进行初步调查,主要是核实房屋的位置、高度、面积是否与产权登记证上的情况一致。如果房屋实际情况与产权登记相差太大,比如明显的加层,就不符合财产继承和转移的申请条件。
(2)当地公安机关公证。涉及多个继承人,就要去同一个公职部门进行司法。
(3)重新办理房屋产权。正义完成后,应及时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其他证件、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件、被继承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提交当地土地局,按规定程序办理继承转移手续。
二、因为是非农业户籍,继承的房子经过维修保养可以用来养老。
因为宅基地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非农业人员继承的农房不能翻建、改建、扩建,但可以修缮。只要房子没丢,产权还会存在,养老自然没什么大问题。如果现在的房子没有修缮保护,造成房子的损失,村里社区会收回宅基地,不能申请。所以,只有保住现在的房子,才能谈未来使用或者养老的问题。
无意中看到这个问题,不想回答。我看了大家说的,觉得有必要说一下。因为你没说到点子上。
我觉得这里说的非农是农村非农,也就是户籍在农村,没有在城市落户的非农。如果你在城市落户,就像大家说的,你有继承权,没有翻转权,当然要看情况。
但是,如果是没有在城市落户的非农民,那就是另一种情况了。因为2018实行农村土地确权和农村户口变更,即原来拥有土地的非农民按原确权,只要非农民和农民都在农村,户口统一称为农村户口。即农村户口没有非农民,只要户口在农村,就是农村居民户口。所以一切权利都是按照农村户口的权利来执行的。
如果不是,那什么是原来的农村非农户?是城市户口还是没有户口?说非农民不能在本村翻房子或申请宅基地,纯属无稽之谈。如果他们的房子倒塌了怎么办?也需要村里人和集体的同意,才能有
法律依据:?所以,如果原非农民不清楚,可以去乡镇、县城查询,个别地区可能会有不合理的地方。但在农村,无论什么权利,没有经过村民和集体的同意,都是没有权利的,这是肯定的。你是农村户口,你是农村人。住在乡下,不受别人的喜爱,是你的权利。
我是非农户口,可以继承父母农村的房子吗?我想为老人重建房子,可以吗?
关于非农户口继承父母农村房子的问题,现在国内的人对这个政策了如指掌。不用说,我今天就是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农村建房的问题。人这一辈子,对于普通人来说,不管什么账,盖房子都要搭一层皮,可能要花一辈子的积蓄。现在是经济社会,凡事都要讲究价值。如果把一辈子的积蓄白扔了,那是政策,可以随便盖房子,不能拿钱砸鸭头吧?
如果你现在想盖房子,首先要考虑长远价值。现在的农村,大部分有一定能力的人都去城市买房,农村人口已经越来越少了。随着这一代老人的去世,农村人口会更少。按照这个发展趋势,迟早要走村并点的道路。面对这样的情况,如果花费大量的精力和财力,在这里投资建房是不值得的。
现在很多农村没有商店,没有学校,没有理发店,甚至连洗澡的地方都没有。有一个小问题,你必须走几英里才能打点滴。除了去市场,还得去几里外的乡镇买些生活用品。在这种环境下,年轻人都不愿意活了,还能来这里养老吗?等你老了,就算有钱,也不如有个方便。
当然,如果你的家乡是一个自然环境保护区,有着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村里的各项事业都很繁荣,那么在这样的地方投资盖房子养老,过田园生活,确实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农村父亲的老房子属于私有财产,在父母健在的情况下,应该尽快重建。如果他们的父母不在了,房子还会存在,别人不会占用。想办法重建他们也是可以的。这样的例子很多。
在很多人看来,继承父母的家业是天经地义的,所以现在一些把户口迁到城市的人,也在想着继承父母在农村的房子。他们能继承吗?如果继承了房子,能不能翻过来养老?
我不是农业户口。我能继承父母在农村的房子吗?我想为老人重建房子,可以吗?对于这个问题,不管是不是非农业户口,农村父母留下的房子其实是可以继承的,因为房子是农民的私有财产,是用钱盖的,自然可以由子女继承。这和户口性质无关。
当然,如果要翻房子,跟户口性质有关系,因为如果要翻农村的房子,只能是农村户口。因为要翻盖,需要有宅基地使用权,非农业户口拿不到宅基地。只有农村户口才能继承父母的房子,才能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将宅基地改为自己的名字。
如果是非农业户口继承的农村房子,是不可以翻盘的,规定也不允许。没有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农村房屋不能修缮重建,这是有明确规定的。
当然在操作的执行上,还是人性化的。虽然不能拆下盖子,但还是可以修复的。比如老农村,有非农业户继承了父母的房子,但是经常回去住,和村干部关系也不错,所以家里的房子有点旧,就花钱大修,也没人拦着。毕竟只要盖子没被拆,影响不会太大,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还是可以的。农村也是人情社会,有些面子还是要给的。
当然也只是限于房子的修缮。还是不能翻盖。如今,农民如果想拆除旧房子并重建它,需要获得批准。自然不可能自己偷偷去掀盖子,那就成了违章建筑,要受到处罚。不要这样。
总之,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子,你以后可以一直住在农村,但是房子不能翻,只能保持原样。这是大家需要注意的。
这个基本不好。
根据土地管理法,只有农村村民才能拥有宅基地使用权,而且必须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这或多或少是有争议的。从国土部的相关文件来看,还是倾向于继承宅基地的。但宅基地上的房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基本没有争议。
根据继承法,父母死亡,其拥有的财产成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所以,虽然你是农业户口,但这并不影响你继承农村房产。现行法律政策禁止城市人口购买农村宅基地和房产,通过继承取得农村房产是唯一合法的途径。
但是,因为宅基地的特殊性。通过继承取得的财产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宅基地处于不宜居住状态时,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所以在目前的政策和法律下,很难实现重新翻转房产,将来养老的想法。
继承与你的户口无关,因为你是唯一合法继承人,你是国外户口,你父母是中国人,你们都有继承权。除了你,没有人有权利和你竞争。这也是我们的传统,但也符合规律。
我们村也有很多人在县里上班,都是公务员。他们家里还是继承老房子,没人敢乱说。虽然他们在村里没有土地,但他是村民,所以轮到他继承房子。没人说得通。这是合法的,我们也一直遵循这个传统。
至于你的户口,没关系。关键是你是村里人,你也是法定继承人。我们老家一般都是老房子,有小儿子继承。这是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传统。就算你在外面当官,家里还有你的宅基地。大家都知道,全国政协副主席毛志勇退休后回到家乡,家里一直有他的房子。即使他不在家,房子还是他的。全国都是这种情况。
还有人说他根本不是农民。为什么他在村子里还有房子?因为这是他父母留下的,他应该继承。我们村在郑州几十年了,从来没有回过家,但是家里还有他的老房子。没有人能移动它。这是他父母留下的,所以应该由别人继承。
在农村,宅基地传下来了,儿孙们,不管你是农民还是领导,家里永远有你的家,有你的房子。这是继承和祖辈传统的理论。
你可以随意处置父母的房子,可以继续使用,可以出售。没有人能控制你。这是你的权利。我们村就是这种情况。他们中的一些人不想回来卖掉它。有些是送给弟弟的孩子。事先约定好,回家就给自己的家人。一般他们会卖的少。毕竟他们迟早要回家,有地方住。如果他们买了,真的不会让你买。
所以,你有权利使用你父母的房子,你可以卖掉它,你可以改造它,继续住在里面。这取决于你。不用担心什么户口。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他的儿子,轮到你继承了。
目前这个问题存在争议,我也阅读了大量不同作者在这个领域的文章,对农村的房屋继承有自己的看法。
根据我国继承法,继承的范围首先是私有财产,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村民的私有财产,由子女继承无可争议。在这里,家庭成员,无论是农业还是非农业,都不再受到限制。
不过最有争议的还是房子下面的宅基地。因为继承法只提到了私有财产,所以导致很多文章和讨论都是继承的房子不允许修缮重建。为什么这是错误的指导?因为房子本身属于私有财产,作为私有财产的物权法中所有权人有使用权和处分权,既然子女继承了房子的所有权,怎么能不把继承的房子翻新重建呢?禁止成年人翻建是违法的,剥夺了成年人房屋所有权的合法权益。
农村有些老房子用了好几代,已经是危房了。如果不改造或重建,给生命财产造成的后果谁来负责?为什么一定要等到继承的房子塌了才能收回?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继承的房屋宅基地都不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收回政策。
作为农村房子的继成人,很多人都成了国家工作人员。别忘了这些。继成人原本是集体经济组成员,也是本村村民。他们没有理由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是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但继承人的翻建只是行使了土地的使用权,没有触及土地所有者的权利,土地仍归集体所有。
目前,农村宅基地继承纠纷中最关键的问题是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法没有详细介绍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但目前农村土地的确认是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使用证合二为一作为产权凭证,在继承法中可以继承产权。
所以,只要房东继承的农村父母住房证件齐全,就可以依法翻建。
我是一名乡镇干部。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父母农村的房子。
无论是承包地还是宅基地,都有两个基本原则:
1,只有村集体成员才有资格享受。
2.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
我国实行土地和房屋两种管理模式。宅基地是农民的一种免费福利。虽然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子属于农民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当然可以继承。
从农村父母那里继承的非农业户口的宅基地是否可以再翻。
城市户口的子女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子能不能再翻,要看是否继承了父母宅基地的使用权。
刚才我说了,宅基地是国家无偿给予农民的一种福利,而享受这种福利的前提是必须是村集体的成员。城市户籍子女继承父母的房子,是否意味着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可以重新翻转?
从政策上看,城市户籍的子女不是村集体成员,继承的农村房屋只能出售给村里符合申请宅基地的家庭。如果他们不愿意出售,继承的房屋就不能重建、改建或扩建。当他们无法居住时,宅基地将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根据最新政策,2020年6月5438+10月,自然资源部等八部门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作出明确答复:农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由具有城镇户籍的子女依法继承,并进行不动产登记。
说实话,我对这个确定答案的理解是“不清楚”和“模糊”。
为什么这么说?
原来的政策是城市孩子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子,但是因为“地随房走”的原则,他们继承了宅基地上的房子,实际上继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权。但这块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有限制的,即“不能翻建,不能居住时由村集体收回带。”
现在是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由城镇户籍子女依法继承,并进行不动产登记。”
以前是“地随房走”原则下的“有限使用权”,现在直接是“宅基地的所有权可以由城镇户籍的子女依法继承”,本质上是不同的。如果单纯从短短32个字的回复来理解,既然明确了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由城镇户籍子女依法继承,那么肯定是可以重新翻转的。
但这只是我个人的理解,因为政策没有过多解释。但是我个人觉得应该还是不可能重新翻盘的。
理由
第一,无论是承包地还是宅基地,其享有的前提原则必须是村集体的成员资格。
理由
第二,按照承包地确权政策,2010年7月前的城镇户籍和迁入设区市的,不能确权,村集体收回。宅基地应该也一样。
理由
3.随着城市化的发展,现在城市和农村的比例已经超过50%,但是在改革开放之前或者2000年之前,全国80%的人口是农民。如果城市子女继承了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再次翻转,那么结果就是农村父母的宅基地是私有化下的“老房”,可以代代相传,这显然不符合承包地和宅基地的分配原则。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因为水平有限,理解上可能会有偏差。
总之,我个人认为城市户籍的孩子可以继承父母在农村的房子,但是不能重新翻。
最后,我一直关注农业、农村和农民,为农村农民服务。欢迎在评论区讨论,或者私信,我会全心回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