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问题,希望有大佬解答?

1,好的。企业是普通合伙企业,所有合伙人都是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的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评估方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约定。

2、不正确。丁作为普通合伙人,是新入伙的,但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加入合伙企业前,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不正确。普通合伙人对退伙前因原因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原因产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可以做到。银行是善意第三人,其与合伙企业的担保合同是有效的。合伙企业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甲方追偿..

5,可以做到。合伙企业资不抵债时,其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债权人可以向其中一人或多人追偿债务。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合伙企业未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民法通则第87条:连带债务

债权人或者债务人有两个以上的,各连带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每个负有连带责任的债务人都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支付他的份额。

《民法通则》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两个以上的人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债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者的责任份额按照各自的责任确定;很难确定责任大小,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6.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顺序:协商;协商不成的,以实缴出资比例为准;不确定,均匀分布。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办理;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合伙人按照实收资本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出资;不能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享。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全部亏损由部分合伙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