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结束后对战败国的军事限制有哪些?
二战结束后,战胜国对战败国的军事限制如下:
1.严格控制战败国的军队数量,战败国只能有基本的自卫队。
2.决不允许战败国在军事领域研究核能和生化武器。不能拥有攻击性武器。
3.战败国不允许生产航母,大型水上舰艇吨位有限。
4.战败国不得在国内外建立军事基地。
此外,战败国还应执行以下规定:
1,严惩战犯,向被侵略国道歉。
2.战后,它被战胜国占领。
3.不得以法西斯的名义组建任何组织或开展任何活动。
4、不得侵占其他国家的领土。
5.不要有战争野心,包括迅速扩充军备,大量招兵买马,挑衅他国,做出没有自卫的进攻行为。
战败国必须遵守上述规定,否则将受到联合国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