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法律知识500问
民法(1)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人身关系主要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财产关系主要包括财产权、债权和知识产权。(二)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平等原则;自愿原则;等价补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尊重社会公德和社会利益。
(三)民法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客体三要素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根据民法通则,公民、法人都可以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国家是特殊的民事主体。
(四)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应符合以下条件:(1)行为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利益。
无效的民事行为,自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无效。《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变更或者撤销: (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2)明显不公平。
物权法(一)财产权及其类型财产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的支配权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权。(二)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1。动产交付。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后生效;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继承法中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丧偶女婿对公公婆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为第一继承人。
民事诉讼法(1)民事诉讼管辖是指确定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我国民事诉讼法结合我国审判实践,规定了以下几种管辖:等级管辖、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指定管辖和移送管辖。
1.级别管辖:(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民事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案件: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两类:一是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案件;第二,应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2.一般地域管辖及其例外:(1)一般地域管辖(2)特殊地域管辖(3)专属管辖(4)***共同管辖和选择性管辖(2)诉讼参与人诉讼参与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三)保全和先予执行1。保全分为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2.先予执行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下列案件: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追索劳动报酬;因为有紧急情况,所以需要先执行。
人民法院决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决的执行。经典范例1下列做法符合我国法律的是()。
A.一所公立大学以其教学楼的产权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b .某乡镇企业以自有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c .某农民以自有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d .某国有企业以自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例2甲从乙处买了一只羊,钱付了。因为天又黑又滑,A决定明天再去领羊。b当晚把A买的羊和自己的一起绑在门树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如乙方有过错,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B .乙方有一小部分过错,乙方应承担一小部分赔偿责任。c .乙方有大部分过错,乙方应承担大部分赔偿责任。d .乙方没有过错,乙方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例3甲、乙、丙共同经营一家名为“客来香”的餐馆,依法登记注册。
a全权负责酒店的对外事务。顾客丁来店里吃饭时,不小心被服务员烫伤。
丁要向法院起诉,那么()。A .被告为客来香酒店B .甲、乙、丙为* * *共同被告,标有“客来香”字样C .被告为A. D. A、E为* * *共同被告1。答案D解析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依法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及其他公益设施。
A项中的“教学楼”属于。
2.公务员的法律知识
法律基础知识,请准备一本教材,市面上有。
考法律基础知识,必须熟悉宪法、法理学、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特别是这些法律的规定,做到强调基础,熟悉理论,了解法律,认真理解。你掌握课本上的三大国际法就够了。
比如刑法总则可以考的地方有犯罪主观心理状态、犯罪未遂、犯罪既遂、中止、自首、立功、累犯、想象竞合犯、牵连犯等。:民法中的几大原则,宣告失踪死亡制度,诉讼时效,善意取得,物权的优先效力,担保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合同法,人身权等。以及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保险法等。在商法中,所有这些都需要我们重点关注。
至于问题,我建议你不要从市场上购买信息。太简单了,对考试不会有太大帮助。由于公务员考试是招考,所以一定要广泛复习。你还是做司法考试历年真题比较好。只要看看司法考试每卷的单项选择题就知道了,对你基础知识的巩固有很大的帮助,而且我觉得公务员法律基础知识有很多题都是由真题转化而来的。我们这里去年的考题很多都是司法考试的原题!做真题对你选修这门课有好处。希望我这个法律系的学生能帮到你。定期联系是什么?
3.公务员的法律常识问题
选项a .解释:绑架后,人被杀,钱没放出来。这是绑架罪的加重情节。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的犯罪构成。犯绑架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