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有哪些政府部门?

法律分析:成都市政府由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民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建委组成。市商务局、市投促委、市文化局(市文物局)、市卫生局(市中医药管理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审计局、市外办、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广信局(市版权局)、市体育局、市安监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法制办、市金融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局。

法律依据:《政务管理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本级政务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标准,统筹资源。政府部门应当对本部门的办公事务实行集中管理,执行办公事务管理的制度和标准。

第四条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机关事务管理规章制度,指导下级机关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主管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指导下级政府的有关机关事务工作,主管本级政府机关事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