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技术发明的技术目的应考虑哪些方面?
就一项发明创造而言,只要符合专利法规定的申请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就可以申请专利,但并不是每一项符合条件的发明创造都需要申请专利保护。专利申请是通过法律保护发明创造的专有权,以维护专利权人的技术和经济权益的行为。抛开行为本身的成本,是否需要申请专利首先要考虑是否能给专利权人带来利益。利益来自市场。如果有市场,还要考虑是否有竞争。只有在竞争中保护市场,才能考虑申请专利。有些技术非常具体,比如加工方法和专用设备只满足某一方面的需要。同行抄袭的可能性不大。如果不能形成足够强大的市场,就没有必要申请专利。有些产品用途很广,有一定的市场。大家都在用,但是没有竞争。各有各的适用范围和适用领域。比如砖机绞龙,需要根据原料的性能来制作。你有你的市场,我有我的市场。没有竞争,也不需要申请专利。还有一些技术诀窍,比如某一种材料的加工,窑某一部分的建造方法等。不同的人对同一张图纸有不同的效果,不需要为“技术秘密”申请专利。如果专利公开,客观上会损害技术持有人的权益。相反,对于一些结构或外观,以及一些“破”法容易被复制的产品,我们应该尽早决定申请专利保护。
2.申请类型的考虑
当一项发明决定申请专利时,首先要考虑申请什么样的专利。既要在竞争中最大限度的保护市场,又要少花钱。专利法规定,除了方法专利,还需要发明专利,产品专利要看其在市场上的生命力。一般情况下,除了开创性的发明,大量的新产品都适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有些产品只有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才能获得市场保护。其优点是专利审批周期短,维护成本低,保护期短,符合产品技术更新快的特点。比如世界上第一台挤泥机出来就有发明专利申请,后来紧凑型和组合式都有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上市。当然,双螺杆挤出机更适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至于部分新发明申请整体发明专利还是改进实用新型专利合适,这个要综合考虑,这个考虑不仅仅是技术上的,更重要的是市场和经济的分析。比如第一台真空挤泥机要适合申请整砖机的发明专利,不应该申请以“砖机真空室”为主题的实用新型,显然不划算;申请砖机浮动轴实用新型专利比较好,申请“浮动轴挤砖机”发明专利不划算。还有,对于多孔砖、空心砖的孔型设计,只需要申请外观设计,不需要以“模块砖”、“框架填充砖”的名义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尤其是清水面墙砖的拉花和花纹更适合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尤其是对于同一技术方案,申请多种类型的专利并不一定有利。有时,后申请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可以基于在先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的附图宣告无效,或者后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可以基于在先申请的外观设计专利宣告无效。
3.把握应用时机
我国专利法实行先申请原则,专利权将授予最先申请的人。所以,一旦决定申请专利,就要尽早申请。这里我要说明的是,申请专利和申报科技成果是完全不同的。就产品而言,成果的应用需要设计、样品制备、中试或一段时间的工业试验等的效果。,而专利只是一个技术方案。只要它的技术新颖,有新的功能,同行业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按照这个方案进行工业化制造,就可以申请专利。至于制造样机,测试,改进,工业制造和销售属于专利实施的范围。而我们这个行业的很多发明家,从创造开始,到测试、加工、改进,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直到觉得万事俱备,找到市场威胁,才想到申请专利。这其实是一个误区。既增加了发明成本,又承担了失去市场先机和专利新颖性的风险。
4.代理和代理商的选择
在决定申请专利时,还要考虑是否委托代理人。对于普通个人和企业来说,委托专利代理人申请专利是最好的方式。专利申请文件不仅有严格的法律程序,而且其内容直接关系到能否通过审批,能否最大限度地对发明进行授权和保护,甚至包含着日后修改复印件的依据。申请文件的质量实际上反映了专利权的质量。通常的问题是,申请人自己写的文件被知识产权局多次退回修改,实在找不到代理人。结果很难令人满意,因为后续的修改一定不能超出第一次申请的范围,既费时又费时。另一个常见的问题是,无论是自己写文件还是委托代理人申请,即使授权成功后,文件的内容也没有实质性地保护发明创造的要素,或者是颠倒了优先顺序,或者是保护重点选择不当,甚至是漏字,为以后的转让、实施和争议解决埋下了定时炸弹。委托代理人申请专利,基本上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疏漏,客观上加快审批速度,界定最大保护范围。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在中国知识产权局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委托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在专利代理机构工作、在中国知识产权局注册的专利代理人。不要为了低成本而去找“黑代理”,以免给自己增添麻烦,影响对自己发明的法律保护。有的律师还标榜可以代理专利申请,这不符合规定。律师代理还要求律师具备专利代理人资格,有时称为专利律师。但是,目前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律师寥寥无几。虽然没有准确的数据,但估计全国同时具备律师资格和专利代理人资格的律师不会超过2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