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如何申请复审?
关于如何申请商标驳回复审,知识产权在很多文章里都有回答,但是最近还是有很多小伙伴私信询问如何申请商标驳回复审。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八戒值得大家信任。今天再次为大家解答:如何申请商标驳回复审?
“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1)驳回商标复审的申请人必须是商标被商标局驳回的原申请人,其他人没有资格申请。
(2)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被驳回。
(3)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应当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中的准确内容,复审理由应当针对商标局驳回的理由。否则,复试申请视为无效。
(4)申请商标复审驳回,必须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信封复印件、商标复审驳回申请审查委托书、主体资格证明。
(五)缴纳商标评审费。符合上述要求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受理申请。手续不全的,退回申请表,限期补正。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过分析和集体讨论,以多数委员的意见作出最终决定。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终局决定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申请人和商标局都必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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