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1,知识产权的概念,一般来说,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领域,主要基于智力劳动而享有的专有权利。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以下客体的权利: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唱片和广播节目、人类各领域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设计、商标、服务标记、商品名称和标志、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及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的智力活动所产生的一切权利。狭义的知识产权仅包括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姓名权和制止不正当竞争,但不包括科学发现、发明和其他科技成果的权利。2.知识产权的特点可以概括为:(1)无形财产权。(2)确认或裁决必须由专门的国家立法直接规定。(3)双重性:既有部分人身权(如签字权)的性质,又有财产权的内容。但商标权是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4)适当性:知识产权专属于权利主体。未经债权人同意或者法律特别规定,除债权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者使用该权利。(5)地域性:一国法律承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仅在该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6)时效性:法律对知识产权规定了一定的保护期限,知识产权在法定期限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