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强制许可费如何请求裁决?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审查和裁定强制许可费的裁定请求。强制许可费的裁决请求应当以书面形式用中文提出。提交的文件、证件是外文的,还应当提交中文译本。未按要求提交中文译本的,视为未提交证书和证明文件。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给予强制许可费,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给予强制许可的决定已经公告;(二)请求人是专利权人或者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3)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描述,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实现为准;必要时应附附图。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专利保护的范围。对于依赖遗传资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不能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