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使用权能否单独用于出资?
法律分析:专利使用权不能单独用于出资。可以作为出资的财产包括货币和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但股东不得以特许经营权的价格出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可以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进行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价值。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定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但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设定为担保的财产等方式进行固定价格的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