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版权法的古代,作者用什么方法来打击盗版,维护自己的版权?
古代有抄袭案例吗?如果有,作者如何保护自己的创作权利?01.在唐代,历书由田健印刷并出售给公众,该机构负责朝廷的天文历法。因为四川离长安很远,根本没有官印历。
市场上到处都是私人印刷的日历,月亮和官方印刷的日历不一样。很明显,川商是盗版侵权。当地百姓把海贼送进衙门认罪时,糊涂法官说:“你这不是争月吗?”多一天和少一天有什么关系?“他释放了盗版书商。那时候的人没有版权意识。
到了宋代,由于活字印刷术的发明,印刷书籍方便多了,盗版也越来越多,迫使政府禁止重印。宋代诗人罗比在《遗识》一书中说:“宋行,平朝以前,不准私自刻字,要申请国子监……”这意味着,没有向国子监申请,禁止印刷出版物。
而且出版前要贴一个通知,说明一本书是某个地方的人写的,别人不要“抄袭”,给盗版者一个警告。
在明代,作者和出版商开始采取措施保护他们的出版物。陈刻制的《文集》封底上,印着“敢抄必反”的字样,应该是现代出版物版权页上印着“盗版必反”的鼻祖。
也可以向政府申请备案自己的出版物,以示合法,他人无权转载。但在宋元明清,还是有很多人因为刻字而犯下侵权盗版的罪行。原来的书商或作者把这些人告到了政府,但政府通常对此类诉讼视而不见,大多不了了之。
内容提要:李煜维权的故事在《明史》中有记载。李渔是明末清初著名的文学家和戏剧家。李渔的很多作品一推向市场就被大量无良书商疯狂盗版。
李玉的新书《流香的伴侣》即将出版。他写了诉状,跑到南京政府办公室。他对法官说:“大人,如果有人在市场上卖我的书,那他就是个强盗。”知府很快立案,每天派官员去市场找。
与此同时,李渔开始正式印刷这本书,定期有书商前来批发提货。该书投放市场后,立即被南京人抢购一空。
李渔把这些正规书商统一登记,然后把名单交给南京府,以免被抓错。于是,衙门一面在市场上到处搜查,看有没有人卖盗版书,一面不断有正规书商从李渔那里拿书,扔到市场上。而那些无良书商见市场风声这么紧,又怎么敢盗版李玉的书?没人敢盗版李渔的《流香之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