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申报条件

青岛市创新产品每年分上半年和下半年各进行一批申报推荐工作。

申报范围:

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近两年以来,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方式开发或生产的,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产权明晰,质量可靠,具有较大的市场前景或能替代进口的产品。

申请条件:

1、申请单位依法在本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

2、申请产品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发展导向,在结构、材料、工艺等方面有重要改进和创新;

3、申请产品研发生产过程中形成的新技术、新工艺和创意设计等,已申请或已获得国家批准的专利权(指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其权利人为申请单位且权益状况明确;

4、申请产品质量可靠,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的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和相关的生产、销售规定及特定要求。

5、申请产品应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生产制造;但上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的企业申请的产品,不受产地限制。

6、评审当年被认定为山东省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项目、山东省首版次高端软件的产品,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业务处室推荐,可直接列入《青岛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