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知识产权局属于哪个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行政级别为副部级。
该局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对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进行登记并作出行政裁定,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省、市知识产权局发挥协调和监督作用,负责全省或全市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贯彻省、市有关知识产权和专利的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地方性知识产权和专利政策,协助上级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知识产权和专利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五条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宪法》第90条:国务委员会各部部长和委员会主任负责各自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务会议或委务会议、委员会议,讨论决定本部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