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什么时候对进口抗癌药实行零关税的?
国务院总理4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措施,缓解看病难问题,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决定对进口抗癌药实施零关税并鼓励创新药进口,符合民生期待让患者更多受益;部署全面加强农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为农村儿童提供公平优质的义务教育。
为减轻患者特别是癌症患者的药品费用负担,有更多的药品选择,会议决定,
一是2065438年5月至2008年5月,1,将实际进口的包括抗癌药、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中成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进口关税降为零,使我国实际进口的抗癌药全部实现零关税。大幅降低抗癌药生产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负担。
二是抓紧研究综合措施,采取政府集中采购,及时将进口创新药特别是急需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并研究利用跨境电商渠道,采取措施消除流通环节各种不合理涨价,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急需抗癌药价格明显降低。
三是加快创新药进口上市。临床试验申请由审批制改为到期默认制,进口化学品改为以企业检验结果为准通关,不再逐批强制检验。四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创新化学品设定最长6年的数据保护期,保护期内不批准同一品种上市。对同时在境内外申请上市的创新药,专利保护期限最长为5年。第五,加强质量监管,加强进口药品境外生产现场检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