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R&D费用可以抵扣,如何享受抵扣优惠?

一.什么是R&D费用?

R&D费用是企业为获取新的科技知识,创造性地应用新的科技知识,或实质性地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和工艺,在具有明确目标的持续系统活动中发生的费用;

二、允许扣除R&D费用。

企业在R&D活动中实际发生的R&D费用,未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实际发生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无形资产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进行税前摊销。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包括:

1.人员人工成本。

直接从事R&D活动人员的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部R&D人员的劳务费。

2.直接投入费用

(1)R&D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产品中间试验和试制的模具、工艺设备的开发制造费用,不构成固定资产购买样品、样机和一般试验手段的费用,也不构成产品试制的检验费用。

(3)用于R&D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查和维修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赁用于R&D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租赁费用。

3.折旧费用。

在R&D活动中使用的仪器和设备的折旧费用。

4.无形资产摊销。

软件、专利和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用于R&D的活动。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范制定费、新药开发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

与R&D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书籍及参考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R&D保险费、R&D成果检索、分析、评估、鉴定及验收费、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知识产权会议费等。该费用的总额不得超过可加可减的R&D费用总额的65,438+00。

7.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开展R&D活动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80%计入委托方R&D费用,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进行任何额外扣减。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金额应当按照独立交易的原则确定。

如果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R&D项目费用的详细信息。

企业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开展R&D活动发生的费用不得扣除。

9.对于与* * * *企业联合开发的项目,合作方应单独计算和扣除各自的实际R&D费用。

10.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发展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大、需要向R&D集中的项目实际发生的R&D费用,可以与其权利义务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