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没有申请过的美国专利可以申请吗?

专利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在任何国家申请的专利都只能受到该国的保护。没有在中国申请专利,就不能受到中国专利法的保护。但是,别人在美国申请了专利,你在中国申请同样的专利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即使你申请了也不会被授权,这并不矛盾。根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授权需要符合“三性”,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而新颖性中的公开披露采用的是绝对标准,即在全球公开会导致专利申请丧失新颖性。在先美国专利构成对比文件,破坏了后中国专利申请文件的新颖性。作者:huzguo发布日期:2007年4月23日请研究中国专利法第一章第29条-第30条。申请人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就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的,按照该外国与中国签订或者双方参加的协议办理。申请人自其在中国第一次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就同一主题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第三十条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时提出书面声明,并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份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逾期未提交书面陈述或者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解释:专利作为一种私权,具有地域性特征。如果一项专利想在国外得到保护,它必须向寻求保护的国家提出申请。没有向中国申请的外国专利在中国没有专利资格,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但是一定要注意一点,就是在判断外国专利在中国是否享有专利权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这些专利是否享有优先权,是否在优先权期限内。根据《巴黎公约》的规定,如果一个成员国在专利申请第一次申请日之后的一定时间内,就相同内容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可以将第一次申请日作为其后续申请的申请日。将后续申请的申请日提前到第一个申请的申请日的权利是优先权。优先权的意义在于,首先,在优先权期间,发明不会因为任何使发明公开的行为而丧失新颖性,其次,可以排除他人在优先权日之后对同一发明提出专利申请[2]。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人在十二个月内就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就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并且还就同一主题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的, 根据该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根据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条规定“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时提交书面声明,三个月内提交的第一份专利申请文件可以适用,但无实际意义。申请专利是为了保护你的知识产权。如果你申请了专利,别人也可以做你的专利产品。对方可以去国家信息局撤销你的专利,宣布无效,但是对方要花10000左右。原国外专利权人可以在中国撤销你的专利,因为他有优先权。比如一个外国人5年前在美国申请了专利,现在在中国申请的是之前的专利,发表的时间还是5年前。你明白吗?应该很清楚。作者:王东鹏发布日期:2007年8月5日这是否意味着在中国没有专利,我们可以使用它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