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R&D活动中的委托R&D费用如何加减?

企业R&D活动中的委托R&D费用如何加减?

企业R&D活动的形式

企业R&D活动一般分为独立R&D、委托R&D、合作R&D、集中R&D以及上述方式的结合。

1.自主研发。是指企业主要依靠自身资源独立进行研发,在研发项目的主要方面拥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

2.委托R&D是指受委托单位或机构基于企业的委托而开发的项目。企业以支付方式取得委托单位或机构的成果。

3.合作研发(Cooperative R&D)。它是指项目发起企业和其他企业以合同的形式在同一项目的不同领域共同投入资金、技术和人力,共同完成R&D项目。

4.集中研发。是指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发展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大、单个企业难以独立承担的R&D项目进行集中开发,或R&D电力集中在企业集团,R&D项目由企业集团整体管理。

不同类型的R&D活动对R&D费用的收取有不同的要求,企业在享受优惠抵扣时应注意区分。

委托研究和合作研究与开发的区别

一些大型R&D项目往往不是企业自己独立完成的,需要与其他单位合作。由于委托R&D和合作R&D的抵扣加和不一致,为了准确享受政策,财务人员需要明确R&D项目是委托开发还是合作开发。

委托R&D是指委托人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项目。委托人以支付的形式取得委托人的R&D成果的所有权。委托项目的特点是R&D资金由委托人支配,项目成果必须体现委托人的意志,实现委托人的使用目的。

合作R&D是指R&D发起的企业与其他企业* * *共同投入资金、技术和人力在项目的某一关键领域,* * *共同参与产生智力成果的创造性活动,* * *共同完成R&D项目,* * *共同开发的知识产权。他们的所有权在合同中有规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则由相关各方共同拥有。他们可以享受R&D费用。

除了具体的技术指标、研发时间、合同一般条款,最后还有一个知识产权归属的问题,要么双方共有,要么一方所有。只有委托方拥有部分或全部,才能按委托研发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如果知识产权最终属于受托方,则不能按照委托研发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合作开发应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各自投资并承担费用,双方* * *拥有或各自拥有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

委托R&D和合作R&D项目的入驻合同名称由科技主管部门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第97号公告第2015号留存资料备查的要求,委托R&D与合作R&D的合同必须经科技主管部门登记。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经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加计扣除R&D费用的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科技司关于加强企业R&D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65]438号)规定,各级税务部门、科技部门要简化管理方式,优化操作流程,确保政策落实,优化委托R&D、合作R&D项目合同登记管理方式。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凡具备技术合同登记必备要件,仅在形式上与技术合同示范文本有所不同的R&D项目合同,均应予以登记,不再要求企业按照技术合同示范文本重新修改报送。

企业委托的关联方与非关联方管理要求的差异

如果委托方委托关联方开展R&D活动,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R&D过程中R&D项目的实际费用明细。如企业A委托其关联公司B在2017进行R&D。假设R&D满足R&D费用加扣除的相关条件,甲企业支付乙企业1万元。企业B实际发生的费用为90万元(其中按可抵扣口径计算为85万元),利润为1万元。2065,438+000 × 80,企业A可加减的金额为65,438+000。

委托非关联方为R&D,考虑到涉及商业秘密的原因,在财税[2015]119号中规定,委托方在增加扣除项目时无需提供R&D项目的费用明细。

输入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开展R&D活动发生的费用扣除规定。

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开展R&D活动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加减时以R&D活动发生费用的80%作为加减基数。委托个人办理R&D的,凭个人开具的发票等合法有效凭证在税前加计扣除。“在R&D活动中发生的费用”是指委托方实际支付给受托方的费用。无论委托方是否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受托方均不得加计扣除R&D费用。

关于企业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开展R&D活动费用加计扣除的规定

财税[2018]64号文第一条明确,委托境外R&D活动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R&D费用。委托境外R&D费用不超过境内合格R&D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上述费用的实际金额应当根据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委托方与受托方有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

其他委托境外R&D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R&D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执行。执行《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第97号)

扣除R&D费用的条件是什么?

企业需要申请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才能享受R&D费用加计扣除。

1.科技型中小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不含港、澳、台)注册的居民企业。

2.员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总资产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是国家禁止、限制和淘汰的产品和服务。

4.最近一年和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和科研严重失信,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综合评价指标得分不得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低于0分。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直接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1,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位;

3.企业获得省部级以上R&D机构认可;

4.企业在近五年内主导制定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