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跨国M&A的动机是什么?
法律分析:中国企业跨国M&A的动机是:(1)绕过贸易壁垒。跨境的M&A避开了外国知识产权保护壁垒,迅速进入战略产业。近年来,随着各国关税的普遍降低,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越来越多的国家寻求合法和秘密的保护工具。它们为企业出口设置了诸多障碍,表现在以下形式:一是进口配额限制,中国企业为了拓展国外市场,尤其是欧美发达国家市场,不得不通过并购或直接投资等方式绕开贸易壁垒。这些并购使企业的生产本地化,从而立足东道国,绕过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同时通过并购减少市场竞争者。(2)获取战略资源。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内有限的资源已经不能满足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然而,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对初级资源出口采取限制性政策,对石油等矿产资源的需求使得海外投资成为中国企业利用国外资源的必然选择。(3)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在当前跨国公司向中国的大规模制造业转移中,核心技术空心化成为转移过程中的主要问题。技术尤其是核心技术的缺乏,是相对于自我发展来构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跨国并购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和很低的成本,尤其是当某些知识和资源属于另一个企业时,并购成为获得这种优势的唯一途径。(4)拓展发展空间,抢占国际市场。中国企业通常以贸易方式进入国际市场,但在高度发达和成熟的欧美市场进入新品牌极其困难,巨额广告费用和营销费用等进入成本相当高。由于我国大多数企业缺乏国际品牌,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卖不出去,只能靠贴牌生产赚取低廉的加工费。因此,通过跨国并购建立中国企业的国际品牌,尽快形成自己的营销网络,不仅可以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还可以快速有效地开拓国际市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的方式。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进行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新公司为新合并,合并各方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