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且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的国内外人才,可申请在天津落户:

1.学术人才。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本科一般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限年龄。

2.合格的人才。包括: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人员;具有国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律师等专业资格。

3.技能型人才。包括: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高职高专毕业并工作1年,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并工作3年,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技师职业资格,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年龄不超过50岁。

4.创业人才。来天津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导向的商业企业家。企业稳定经营1年以上,企业家缴纳个人所得税1万元以上。创业团队的核心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5.急需人才。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数字创意、航空航天、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龙头企业急需的人才由企业确定。各区人才办负责组织本区龙头企业资格认定并公布龙头企业名单。

定居地。申请人可以选择在以下地方定居:

1.本人或配偶名下的产权房;

2.单位集体户;

3.天津市无产权且所在单位无集体户的人才,可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集体户(单位所在区集体户)落户。

4.来津无就业单位的人才,在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人才集体户备案后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与监督者同住的人为一户,监督者为户主。一个独立的家庭,由我当家。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和公共* * *宿舍的户口* *设立分户或单独户口。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籍。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其经常居住地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