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培育知识产权法律文化?
发挥高校知识产权教育的作用。我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而“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既是高校知识产权文化的价值理念,也是高校知识产权文化培育的重要目标。因此,高校的知识产权教育不仅应该是专业教育,还应该借助这个平台加强知识产权教育的普及。虽然大部分高校都为非法学专业开设了知识产权通识课程,但这远远不够。这些通用课程要进一步规范,要符合学生的实际需求,使这些课程既专业又容易被学生接受和喜爱。在相关理工科院系开设相应的知识产权课程,有针对性地加强知识产权教育,实际上是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理念的提升和专业拓展。
充分发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创新主体作用。要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创新意识,加大科技创新投入,设置合理的知识产权激励机制,注重提高成果转化能力,积极将创新活动中产生的新知识、新技术应用于社会,不断产生新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形成创新研究的良性循环。这样,创新主体和知识产权权利人就会深刻认识到创新的价值,享受到知识产权保护带来的切身利益,进而在观念上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并将这种意识融入到企业等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法律文化中。
重视知识产权培训,探索更合理的培训方式,设置更科学的培训内容。知识产权培训在全社会知识产权法律文化培育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培训,可以将高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衔接,将高校的前沿知识产权理论和理念与社会的知识产权实践相结合,从而将知识产权法律文化的培育根植于社会环境。在实践中,要制定规范系统的培训计划,针对不同对象设置不同层次的培训内容,层层推进。在培训内容的设置上,要摆脱“实践问题远比法律理论问题重要”的误区,重视知识产权的法律基础理论和法律文化教育,逐步将保护知识产权融入人们的观念和行为,内化为人们的自觉选择。
我们要继续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知识产权在经济生活中发挥作用的基础和保障,这一制度的完善是知识产权法律文化形成的基础。一个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绝不是简单的法律移植,它必须与中国的科技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只有完善的法律制度,才能通过一定的补偿机制和激励机制,使知识生产者的投入获得相应的收益,同时通过适当的限制和利益平衡措施,使相关公众获得一定的实际利益,并愿意在承受范围内向权利人支付相应的对价。只有从中国发展的实际出发,继续完善各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才能实现国家利益的最大化,使公众逐渐认识到这一制度的意义,并逐渐内化为人们自觉的守法意识和行为,从而为知识产权法律文化的培育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