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扶持和支持我区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

第一,统筹安排中小企业发展。按照“企业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群建设”的原则,规划建设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科技孵化器、商贸企业集群,加快中小企业发展,提高产业集聚度,加强项目开发用地保障,认真核定企业用地指标。对产品质量好、销售辐射面广、发展前景好的机械、商贸物流、农产品加工、新材料、能源环保、生物医药、文化旅游产业等中小企业,加大支持力度,优先安排计划,尽量满足企业用地需求,促进我市中小企业持续创新发展。

二是设立专项基金,支持我市中小企业发展。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突出资金使用重点,向中小企业倾斜,用于资质认定、品牌申报、提升等级、员工培训等财政补贴,支持企业发展。

三是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网络。统筹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立健全服务标准、服务评价和激励机制,调动和优化服务资源配置,增强政策咨询、创业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管理诊断、检验检测、人才培训、市场开拓、金融引导和信息服务等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实惠的服务。

四是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减免中小企业企业所得税;将符合条件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的技术服务平台纳入现行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范围,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逐步解决服务营业税重复征税问题,继续减免部分涉企收费和清理取消各种不合规收费,从今年起至2014年底三年内免征中小企业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五,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支持中小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质押、仓单质押、店铺经营权质押、商业信用保险保单质押、商业保理、典当等方式融资,鼓励为中小企业提供设备融资租赁服务,积极发展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拓宽融资渠道。

第六,发展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市政府应鼓励设立服务中小企业的担保公司,降低准入门槛,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担保机构并给予资金补贴的补贴和支持,通过补贴项目扩大信用担保业务发展,发挥信用担保的规模放大效应;比如批准一批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小型担保公司。注册资本500-10万元,单户担保金额在10万元以内,同时给予税收支持风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