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收和认缴的法律风险

首先,正面回答

实收和认购的法律风险:

1.由于认缴登记的弊端和责任制度的不完善,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注册资本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实缴登记的弊端,实缴制度需要占用企业的资本,降低了企业资本的运营效率。

第二,分析

认缴并不代表不认缴,只是出资人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缴纳出资,但实缴情况不再在工商登记机关登记。认缴制又称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指在注册公司时,在一定期限内分期缴纳注册资本,不必一开始就缴足。这个制度改革对于刚开始创业但资金不足的人来说是非常好的。刚开始不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只需要在期限内全额支付即可。但未按约定实际缴纳出资的,公司和已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能被追究违约责任。公司发生债务纠纷导致破产清算的,即使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也必须按照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实缴制是指公司营业执照中注册资本的数额,这个数额的资金必须存放在银行的验资账户中。

3.认缴出资的方式有哪些?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进行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价值。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定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