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相关区别。
损害赔偿请求权与知识产权请求权的区别在于:(1)请求权基础不同:是基于知识产权的基本绝对权,其请求内容是解除不利的权利负担;损害赔偿请求权是一种基于侵权之债的债权,其请求内容是给付一定的金钱以救济权利人。(2)制度功能不同:知识产权请求权是一种不作为权,旨在恢复知识产权的完善状态;损害赔偿请求权要求行为人支付赔偿金,最终目的是填补权利人的实际损失。(3)构成要件不同:知识产权请求权的行使或实现无需考虑行为人的主观过错,甚至在某些情况下无需考虑损害事实;损害赔偿请求权基于侵权之债,必须具备侵权(或违法行为、加害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主观过错四个要件。(4)归责原则不同:知识产权请求权的行使不需要侵权和主观过错的要件,因此不存在归责原则的问题,更不存在无过错责任原则;实现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前提是符合侵权的构成要件,行为人必须具有主观过错。因此实行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没有故意和过错的,不必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