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梅的荣誉成就

2002年和2008年两届被评为“中国优秀巾帼发明者”;

2003年被评为“包头市巾帼科技之星”;2004年被评为“包头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全区知识产权先进工作者”,“内蒙古自治区321工程人才”;

2005年获得“内蒙古青年科技奖”;2006年被评为“教育部高等学校优秀科技管理工作者”,“内蒙古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007年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优秀***产党员”,“全国专利运用与产业化优秀工作者”;2008年被评为“内蒙古高校科技创新标兵”,“包头市优秀专家”;2009年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的2009年度中青年科技创新奖。

近年来承担完成各类科研项目30多项,其中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三项(No.20566001, No. 50662002, No. 20966007),科技部重大基础研究前期研究项目1项,科技部院所项目和服务企业项目各1项,教育部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项,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2项,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攻关项目5项。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70余篇,被SCI收录11篇,EI收录6篇。申报国家发明专利14项,其中11项为第一发明人,授权11项,获国家重大科技攻关成果奖一项,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各一项,国家冶金科技进步三等奖二项,包钢科技进步二等奖四项,出版学术著作1部。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优秀人才支持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