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质押贷款合同经济活动简介
出质人(甲方):
邮寄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质权人(乙方):
邮寄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注册日期:
质押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制片人
为保证债务的清偿,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财产质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应以《质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财产进行质押。
第二条甲方质押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贷款期限为年至年。
第三条甲方依法保证对质押财产的全部所有权。
第四条甲方应将质押财产交由乙方占有,同时向乙方支付人民币保管费。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质押品保管费用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与评估、鉴定、保险、储存和运输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质押期间,()方有义务维护专利权的有效性,并负责缴纳专利年费和处理专利纠纷。
第八条甲方应在质押期间对质押财产进行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是乙方..保险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九条质押期间,如因第三方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保险范围受损或质押财产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入乙方指定账户,质押期间任何一方不得动用。
第十条非因乙方过错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甲方应在日内向乙方提供相当于减少价值的担保。
第十一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造成环境污染或其他损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赠与、转让、出租、转移、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
第十三条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价款应当用于提前清偿乙方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四条借款合同到期后,如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变卖质押财产实现质权的方式优先受偿。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停止发放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解散、擅自变更企业制度直至乙方贷款债权失效、变更贷款用途、涉及或即将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以及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第十六条甲方隐瞒质押财产的存在、争议、查封、扣押、抵押等情况,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的损失,甲方还应赔偿不足部分。乙方有权以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直接冲抵违约金和赔偿金。
第十七条乙方贪污处分质押财产所得,应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利息;
(3)偿还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九条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留存一份,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月日月日。
附件:质押财产清单
序列号专有名称是指申请日和认证日的有效期的评价值。
独家权益、权利和质押
抵押人:
邮寄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质权人:
邮寄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注册日期:
质押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制片人
前言:
第65438条+0有担保主债权的种类。
第二条质押期限。
第三条专利号、名称、专利号、申请号和授权日期。
第四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第五条质押金额及支付方式
第六条质押期间专利转让或许可的约定
第七条质押期间维持专利权有效性的约定
第八条出质人在专利纠纷中的责任
第九条专利权在质押期间被撤销或者被宣告无效的怎么办
第10条违约与索赔
第11条争议解决方法
第12条质押到期,不能按期实现债权时,质押物的处置方式。
第13条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4合同签订日期、签字和盖章
出质人(所有专利权人):
质权人:
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