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周杰伦起诉多家美容机构侵犯肖像权?
周杰伦起诉北京、上海、厦门多家美容机构侵犯周杰伦肖像权、名誉权。坦白说,很多企业利用名人效应来博取名气和产品知名度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为了经济利益来忽悠消费者。
周杰伦状告周杰伦,多家内地企业,因肖像权纠纷官司不断。这些公司为了树立自己的品牌形象,在未经周杰伦许可的情况下,使用周杰伦的肖像牟利。
周杰伦大招的消息曝光后,媒体也打电话来探访医美机构,问周杰伦有没有签代言。客服人员尴尬地说:“这个没有。以前我们有,现在没有了。”这个声明非常迂回和含糊不清。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私人自动使用明星的视频资料被周杰伦以“肖像权纠纷”起诉近十次。此外,还有与杨洋、关晓彤的“姓名权”、“肖像权”纠纷。周杰伦因为肖像权纠纷卷入官司,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未经他的同意,个人不得使用他人的肖像。而有些公司为了商业利益不惜侵犯他人的肖像权,这更是法律所禁止的。
这个名字可以用。毕竟你不是中国唯一一个被称为周杰伦的人。但是如果你把你的名字和周杰伦的肖像一起使用,那就是侵犯了周杰伦的肖像权和其他权利。很容易误导消费者,占用周杰伦的名气和资源。
我觉得周杰伦会打赢这场官司。其实这家店也不是输家。已经赢了,吸引了网友和周杰伦的关注,也成了热门榜单。
众所周知,周杰伦的成名完全是因为他的才华、勤奋、良好的个人口碑和优秀的作品,是不折不扣的实力派,和靠漂亮外表吸引眼球的偶像派完全不同。
美容机构将他的肖像用于商业用途,不考虑广告效果。单纯依靠周杰伦的知名度,诉讼的可能性也很大,负面作用也不小。艺术家对自己肖像权的使用持谨慎态度。如果未经授权的组织使用自己的肖像,会对自己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那么这些机构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态来使用周杰伦的肖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