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使用盗版软件违法吗?

编辑:最近从一家电脑公司买了一套关于电脑程序的软件,自己用。我单位同事说这种软件是盗版,不能用。否则正版软件的开发者会来找你,承担法律责任。我就不明白了,用户花钱买盗版软件自用违法吗?读者:刘玲——该《条例》借鉴了大多数发达国家的做法,将计算机盗版软件侵权主体的边界从制造商、销售者、出租者延伸至最终用户。根据规定,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相关文档。其中,计算机程序是指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设备为了获得某种结果而执行的编码指令序列,以及能够自动转换成编码指令序列的符号指令序列或符号语句序列。相关文件是指用于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测试结果和使用方法的文字材料和图表,如程序设计说明、流程图、用户手册等。复制计算机软件(以下简称软件)是软件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重要权利之一。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软件的,属于盗版软件,构成侵权,应当根据情节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此外,为了从根本上铲除盗版软件市场的存在空间,《条例》改变了以往只追究盗版软件生产者、销售者和出租者法律责任的做法,特别设定了最终用户不得使用盗版软件的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根据《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并且没有合理理由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侵权复制品应当予以制止和销毁。如果停止使用和销毁侵权复制品会给复制品使用人造成重大损失,复制品使用人在向软件著作权人支付合理使用费后,可以继续使用。”这里的“不知道并且没有合理的理由知道”是指侵权复制品权利人的主观心理状态,通常根据权利人的专业知识、获得侵权复制品的渠道和价格来确定。综上,结合您信中反映的情况,您作为盗版软件的最终用户,无论主观上是否知道是盗版软件,都必须停止使用并销毁该盗版软件。否则,正版软件的著作权人有权要求您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