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商标侵权是什么意思?如何有效避免?

?海关商标侵权认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改变其注册商标并将替换商标的商品重新投放市场的行为。理论上这种行为也叫。反向打假?。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根据《商标法》的规定,销售的商品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够证明是合法取得并说明是自己提供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这种侵犯商标权的行为需要销售者的主观认识。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需要指出的是,此类侵权行为属于商标侵权,包括?制造业?行为和?销售?行为。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需要海关扣留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提出申请。涉案知识产权未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权利人还应当附送本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文件和证据。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涉嫌侵权的货物时,还应当向海关提交足以证明明显侵权事实的证据。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交的证据应当能够证明下列事实:海关要求扣留的货物即将进出口;未经许可,在商品上使用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商标、作品或专利。

商标权应以是否会混淆消费者为标准,不能以此作为认定商品来源的标准。外包装是商品的组成部分,在销售时与商品一起交付给消费者,消费者也对产品的来源进行判断和鉴别。因此,商品的包装应进一步说明,包括独立包装或直接接触商品的小包装,通常具有保护产品、介绍商品、便于销售的作用;还包括中包装,即具有一定抗挤压支撑、防污染、防变质功能的外包装,以及用于物流运输的外包装或小包装,一般具有装载和保护产品、便于销售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