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离职带走客户违法吗?

销售离职带走客户是违法的,侵犯了原公司的商业秘密。如果和员工签订的保密协议已经明确客户名单属于商业秘密,那么这个条款对员工是有约束力的。即使不构成商业秘密,员工也有不披露的义务。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保密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其他商业信息。与一般知识产权相比,商业秘密有其特殊性。一般知识产权具有排他性、独占性,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所有不特定人都有不实施的义务;商业秘密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第三方可以善意实施通过正当手段获得的商业秘密,如自行研究、逆向工程等。不特定公众并不承担不实施的义务,只是因为不知道而无法实施。

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双方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披露的书面或口头信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约定,将保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将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保密协议一般包括保密内容、责任主体、保密期限、保密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保密协议可分为单边保密协议和双边保密协议。单方保密协议是指一方对另一方负有单方保密义务的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

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