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审民事诉讼败诉了,但我想再次上诉。诉讼费是多少?
民事纠纷案件一审、二审败诉的上诉费用与一审完全一样。民事纠纷的诉讼费不是固定统一的,它与民事案件的事实有关。如果不是财产纠纷,类似侵犯姓名权、荣誉权等人格权的民事纠纷,受理费100 ~ 500元。
法律分析
一审败诉的上诉费用与一审相同。原告和被告都有上诉的权利,上诉费和一审没有区别。但原告和被告都可以在诉讼中要求对方承担诉讼费。根据相关规定,民事纠纷的诉讼费通常由败诉方承担,二审的审判结果可能是改判或者维持原判。1.离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不等。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不另行支付。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2.侵犯姓名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的案件,每案500元缴纳100元。涉及损害赔偿且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再追加赔付。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缴纳50元至100元。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无争议金额或价格的,每件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的金额或者价款,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支付。每起劳动争议案件支付10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五条。支付令有效期满后转入诉讼程序的,债权人应当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交纳案件受理费。支付令被撤销后,债权人再次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交纳诉讼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 *对不服判决的上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应经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不服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自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