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办案谁负责决定谁负责落实办案主体地位。

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

法律依据

* * *中央印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十二)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坚持符合国情和遵循司法规律相结合,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完善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

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深化司法体制综合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明确四级法院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审级监督职能。完善民事再审程序,对其进行探索,将具有普遍的法律适用指导意义。

重大的和与公众利益有关的案件应由上级法院审理。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工作机制,完善综合配套措施。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海事等专门法院建设,加强互联网法院建设。深化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改革。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

坚持“让法官审判、由法官负责”的原则,依法赋予独任庭和合议庭权力。完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院长直接审理的机制。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完善领导职务检察官直接办案制度。加强办案队伍建设,推进司法人员专业化分工和同类案件专业化办理。完善专业法官联席会议、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为办案机构提供法律咨询的职能。加强和完善指导性案例制度,确保法律的统一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