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斗争现状研究论文
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形势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把握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正确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于从政治和全局上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方向,更好地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反腐倡廉建设的现状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当前反腐败工作呈现出成效明显、问题突出、防控力度加大、腐败现象多发、群众对反腐败期待上升、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除的总趋势。反腐倡廉建设任务依然艰巨,形势依然严峻。
(一)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问题依然突出。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放在突出位置,坚持惩防并举。反腐倡廉建设总体呈现良好发展势头,各项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各级领导干部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二是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进一步规范;三是腐败滋生蔓延的势头得到一定遏制;四是一些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五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能力不断提高;六是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进一步增强。
但是,在反腐败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教育不扎实,效果不明显。一是教育没有针对性,往往在不同层面搞“一锅煮”、“一刀切”;二是教育内容不丰富,大而空的东西多,联系实际的内容少;三是教育效果不明显,反腐倡廉的社会氛围不浓厚。
2.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够好。一是制度本身的安排和设计存在漏洞和缺陷,导致规范和制约权力的功能大打折扣;二是制度宣传教育不够,没有真正形成良好的制度环境。三是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大,一些规避、违反甚至破坏制度的行为得不到及时、严肃的查处,削弱了制度的权威性。
3.监管不到位,机制不健全。一是缺乏激励机制,不愿意监督。很多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对身边的腐败问题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二是缺乏透明机制,无法监督。一些地方和单位为了逃避监督,公开制度不落实,公开手段不先进,导致群众信息渠道不畅通,无法监督。三是缺乏保障机制,不敢监管。由于缺乏保护举报人的有效措施,群众难以监督领导干部,班子成员难以监督班长,下属难以监督上级。
(二)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强,但形势依然严峻。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力度加大。一是坚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反腐败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三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继续加大整治和执法监管力度;四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干部人事制度、金融、投资、司法体制工作机制等各项改革,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领域。
但同时也要看到,在一些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在资金密集的领域和行业,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一是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依然突出。二是窝案明显增多,涉案金额越来越大。三是重点领域和环节腐败易发多发的局面没有改变。突出表现在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交易、矿产资源开发、财务管理、选人用人等领域和环节,无论从信访、查办案件,还是民意调查,这些问题都走在前列。四是群众对党员干部工作作风的反映仍然比较强烈。虽然经过这几年的认真整顿,党员干部的作风有了明显的变化,但在一些部门和行业,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仍然突出,只是表现形式有了新的变化。
(3)群众对反腐的期待在上升,但短期内难以根除腐败。
反腐败斗争开展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以人为本、执纪为民融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成效,群众对反腐败的期待不断上升。第一,人民真诚支持反腐败斗争。人民群众依然忧党忧国,对腐败的痛恨与日俱增。在县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中,80%以上的线索是通过群众来信来访提供的。近年来查处的一系列大案要案,极大地增强了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积极性。第二,人民的民主意识普遍增强,法制意识正在觉醒。用法律武器打击腐败的人越来越多,群众举报和监督的质量也在逐步提高。三是人民群众参与反腐防腐的渠道正在拓宽。建立了民主评议、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政务公开等一系列新制度,为扩大和促进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奠定了制度基础。
但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进一步树立反腐败斗争常抓不懈的思想,并将之贯彻到底。
1.私有制的存在决定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腐败是一种社会现象,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只有消灭私有制,消灭国家和阶级,才能真正消灭腐败。
2.腐败多发易发的问题决定了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从物质条件来看,我国目前的生产力不发达,物质文化满足不了人民的需求,资源配置的权力过于集中,这就造成了很多腐败的机会和条件。从人为因素看,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政勤政”、“依法行政”的思想尚未牢固树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依然严重。从社会环境来看,受社会上各种不正之风的影响,一些人视腐败为“臭豆腐”,崇尚廉洁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
3.复杂的社会关系决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反腐败斗争是一场政治权力斗争。当前,一些腐败分子作案手段越来越狡猾,反侦查能力越来越强,给查办案件带来很大困难。反腐败和腐败的人在进行一场漫长而艰苦的较量。
二、反腐败工作的发展趋势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败工作将面临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的局面。反腐败工作总的发展趋势是: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更加有效地控制各种不正之风,更加有效地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更加有效地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多角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宽渠道、全方位,以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全面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1)反腐败工作的系统性将进一步增强。
反腐败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只有整体联动、全面预防、全面推进,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1.更加注重提高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整体功能。教育、系统、监管等工作将进一步融合,职能进一步整合,呈现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协调推进的态势。进一步加强教育、制度、监督的衔接,从全局进行系统的规划和设计:通过持之以恒的反腐倡廉教育,强化制度建设和监督的思想基础;构建严密的制度,为教育和监督提供法律保障;提高督导工作的有效性,增强教育工作和制度建设的刚性,使教育的育人功能、制度的规范功能和督导的制约功能融为一体。
2.更加注重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综合效应。单纯打击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单纯预防也不能完全杜绝腐败的发生。必须坚持惩防并举,两手都要硬,做到治理中预防,治理中预防,惩防结合,相辅相成。一方面,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各种腐败行为,提高反腐败斗争的威慑力,为预防腐败创造必要的前提条件;另一方面,通过从源头上治理腐败,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巩固和发展反腐成果,为最终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奠定基础。
3、更加注重增强反腐败的整体合力。反腐败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因此,必须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统一管理、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广泛支持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更加充分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形成各司其职、步调一致、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的良好局面。
(二)反腐败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以人为本是我们党的执政核心,是我们政权的根本属性。反腐败工作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将更加充分地体现以人为本的特点。
1,更加注重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进一步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责力度,坚决纠正漠视群众疾苦、漠视群众呼声、漠视群众利益,甚至与民争利、以权谋私的行为,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更好地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2.多关注社情民意。在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中,更好地集中群众智慧,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诉求,实现群众愿望,以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尺。
3.更加重视人民的作用。充分尊重和切实维护人民的民主权利,保证人民依法进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进一步拓宽人民参与反腐败的途径,扩大人民参与反腐败的范围,完善人民参与反腐败的保障机制,落实人民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反腐败工作法制化水平将进一步提高。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和理念的深入和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加快,反腐败工作的法制化程度会越来越高。
1,更加关注反腐立法。既完善党纪政纪制度,又不失时机地把党的反腐倡廉政策要求和行之有效的措施经验创制为法律,转化为国家意志,使党内制度建设与国家法制建设相协调,国家反腐倡廉法律与党内法规和地方、部门(单位)法规相配套。加强预防和惩治并重的反腐败立法,进一步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公务员政治道德、纪律惩戒、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解决反腐败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不配套、不适应实践需要的问题,构建中国特色反腐败法律法规体系。
2.更加注重法律法规的执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反腐倡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和破坏制度的行为;建立健全惩处机制,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维护法纪权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反腐倡廉法律法规不落实、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地方和单位领导,严格追究责任,解决执法不严、执法软的问题。
3.更加注重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进一步加强党纪和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将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的教材,作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作为各单位政治学习的重要内容,要对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法纪教育。进一步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遵纪守法、勤政廉政的先进典型人物的宣传力度,对党员干部进行正面引导;有选择地剖析和曝光违法违纪、腐化堕落的典型案例,给党员干部以警示。通过进一步加强法纪教育宣传,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守法意识。
(四)反腐倡廉工作创新要求进一步提高。
创新是推动反腐败工作深化的主要动力和根本途径。只有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在巩固中发展,在继承中创新,反腐败工作才能不断适应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要求。
1,更注重理论创新。不断总结我们党反腐倡廉的实践经验,并加以提炼、升华和丰富;借鉴国际反腐败经验,结合中国国情;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反腐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深入研究预防思路和对策,形成中国特色反腐败理论体系,更好地指导反腐败工作实践。
2.更加注重方法的创新。要把反腐败工作放在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环境中来把握,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来考虑,放在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来观察,放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中来谋划,讲究方法、讲求策略,努力实现执纪监督的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和经济效果的有机统一。
3.更加注重完善制度。在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的前提下,进一步强化政府和部门责任,强化行政监管职能;更加有效地整合纪检、监察、审计和反腐败职能,形成统一高效的监督力量,具有更大的权威性和独立性。
4.更注重拓展空间。工作对象从领导干部延伸到党员中的所有干部,工作领域从机关延伸到社会。工作范围从惩贪保廉延伸到扶弱济民,工作目标从遏制腐败延伸到遏制和预防并重。
(5)进一步加快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改革进程。
深化改革,消除滋生腐败的体制机制的弊端和漏洞,是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根本措施。虽然30年来改革取得了很大进展,但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这不仅是发展的严重障碍,也是腐败的重要原因。更加深入有效地推进改革,已经成为经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
1.更加注重围绕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推进相关改革。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现政企、政事、政资分开,建立服务型政府。加快公用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实现管办分离,建立公共产品的市场竞争机制。继续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垄断行业改革,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等制度,大力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不断提高资源配置市场化水平。
2.更加注重围绕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进相关改革。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收支两条线制度,合理界定各级政府事权,建立事权和财权相匹配的制度。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推进国有金融企业股份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加快价格改革,建立和完善市场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加快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3.更加注重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相关改革。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初次分配平衡机制,健全二次分配宏观调控体系,实现效率与公平统筹兼顾,减少分配不合理诱发的腐败和社会矛盾。加快教育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合理配置教育和医疗卫生资源,强化教育、医疗卫生服务的社会服务功能和公共管理功能。加快就业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创业激励机制、劳动培训机制、失业救助机制和就业调控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现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化、制度化、民主化,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完善干部人事评价机制,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评价方法和评价体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