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最新规定?

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规定很多,常用的有以下几种:

第一,夫妻财产的范围。《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动报酬;(二)生产经营和投资所得;(三)知识产权收入;(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 * *所有的财产。

二、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范围:《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当事人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三。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财产由夫妻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妻子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家事法庭团队付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