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办理财产公证收费多少?

法律分析:不同的公证类型收取不同的公证费,证明法律行为一般是按比例收取的。证明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转让、房屋买卖、股权转让不足50万元的,征收比例为0.3%。如证明其他经济合同标的额在20000元以下的,比例为1%,20001元至500OO元,0.8%,50001元至100000元,0.6%。证明用于职工公积金贷款的个人住房抵押合同每份100元。证明组合贷款个人住房抵押合同每份150元。证明财产关系的民事家庭财产分割协议、继承分割协议、婚前财产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每份收取400元。证明民间借贷及还款协议、合同每份收取400元。

法律依据:《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四条制定和调整本办法第三条第(一)、(二)、(三)、(四)、(五)项服务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制定和调整本办法第三条第(六)、(七)、(八)、(九)、(十)项服务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不适当的服务收费标准的,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直接改正。

第五条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应当以公证处提供公证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为基础,根据办理公证事项所需的人数、所需时间和公证服务的复杂程度,并兼顾申请人的承受能力确定。

第六条公证服务按件、按标的比例收费。本办法第三条第(一)、(二)项按标的比例收取;第三条计件费用按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项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