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政策
申报程序:
(1)企业自我评价。企业应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指南》规定的相关条件进行自我评估。自评符合要求的,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2)注册申报。企业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家电网”,网址:/)进行注册,审核通过后申报。企业应在网上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完成提交,逾期不再受理。对于涉密企业,必须对高层申请材料进行解密,以保证涉密信息的安全。
(3)提交材料。企业进入国家电网网上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水印申请书,经签字盖章后,将纸质材料按附件1的顺序装订成册(纸质材料和网上材料必须一致,有复印件),报送各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由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市科技局。
(4)初步推荐。各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税务部门认真做好辖区内申报企业的审核推荐工作,形成核查推荐意见并报市科技局;申报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有条件的县(区)、园区可组织人员赴企业实地核查。现场核查中发现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不得推荐申报,并做好企业申报材料的审核和推荐工作。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对企业材料进行审核,视情况组织抽查,形成推荐意见,报送省高水平认证办公室。
报告要求:
(1)申报企业应为法人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不包括下属法人企业的合并报表,其他资料不包括下属法人企业的相关资料。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在申报范围内。企业名称变更的,需在申请认定前完成企业名称变更。
(2)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所有人必须是申报企业。受让、受让、合并取得的知识产权,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其有效期应覆盖高有效期;以及在过去一年中与企业R&D活动和高科技产品(服务)的关系必须详细说明。在高有效期内,企业申报使用的知识产权必须保持有效,所有权不发生变化。
(3)企业申报的研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技术领域应与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末位目录相对应,并在《研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表》中予以说明。
(四)参与企业R&D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应严格按照认定办法规定的相关财务指标出具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对企业R&D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及相关编制说明发表明确意见。中介机构不符合工作指引规定要求的,其出具的专项审计或鉴定报告在认定过程中不予受理。
(五)企业提供的附件证明材料应当与《认定办法》中高认定的八项条件进行比对,并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企业在国家电网的申请信息必须与纸质材料一致,系统中上传的所有证明材料必须为PDF格式;确认申请必须通过国家电网打印,条码保持完整;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申请材料的相关数据应一致或符合逻辑,否则相关数据不予受理;最近三年的专项审计或者鉴证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加盖骑缝章或者由中介机构在每页上加盖骑缝章;企业报送的纸质材料应标注页码,书脊应注明企业名称、申报年份和所在城市。